第25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3)(1/2)
作品:《都市小说最新小说妖物》我德高望重地教导他:“少见多怪就是指你这种人!告诉你常识啊,妖怪只要修炼三百年就能变人身了,不过变成人身好不好看,得看妖力大小和种族,变完后很难更改,除非用幻象再给人身披个躯壳。我是九千多年的妖怪,化形的时间又比较晚,所以¥#%@#¥%……”我年龄大,历史过于厚重,后面跑题到什么地方去,连我自己都忘了……
在我开始说起当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鱼的威风史时,苏仲景的脸开始涨红,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他磕磕绊绊地开口了:“我……我没想到你是母……女的。”
住一起那么久,连公猫母猫都分不清,他活该羞愧死!
我往死里鄙视他。
不知为何,他意识到公母有别后,迂腐本性再次发作,不肯给我屁股上换药了,也不准我睡他肚皮上,可惜他买不起暖炉,被我暴力镇压这人体暖炉试图消极怠工的恶劣行为。
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苏仲景叮嘱我变成人形不要太过漂亮,然后背着迷迷糊糊直点头的我去赶集,在北市找了块普通的位置,将剩下的钱交了保护费,在一个卖酒水的大叔旁边,支起了烤鱼摊子,待烤鱼香飘的时候,我才悠悠然醒来,打着哈欠,去没人的角落变回人形,提起精神,吃完早点来摊子前,让苏仲景带着斗笠埋头烤鱼,自己来招呼卖鱼。
我的坏脾气在妖族里是排得上号的,我的美貌在妖族里也是排得上号的。
人类是对外在美没抵抗力的种族。
于是,美女卖鱼,万众瞩目。
我偶尔抛个媚眼,也不是很在乎被人吃点小豆腐。
结果不管是大爷大叔大哥还是小弟,排着队扑来,统统都要买一串。
买完一串再买一串,死赖在摊位前就是不肯走,有个胖子整整吃了二十串鱼,差点撑死当场,有些带媳妇出门的,也蠢蠢欲动,当场爆发家庭大战,导致所有大娘大嫂小娘子都对我怒目而视,“狐狸精”
不知骂了多少声。
我和狐妖关系好,不在乎她们骂。
只觉得初次做生意就大获成功,实在太有成就感,得意忘形之余,不顾苏仲景反对,把价格往上调了两倍,还是供不应求。
场面太盛大,我铜钱收得手发软,干脆把附近乡村来赶集的人卖的鱼啊鸡啊什么都收购下来,还买了不少羊肉,开发出烤鸡、烤羊肉串、烤鱼、烤地瓜等多个品种,统统标高价卖。
大伙对我身边有男人很愤怒,可是再看看苏仲景的脸,怒火又全下去了。有聪明的,收起嫌恶,和他套近乎,流着口水要打听我的资料什么的。
苏仲景早觉得不对,胆子又小,从开铺到现在,好几次偷偷凑到我身边,小心道:“别卖了,我们走吧。我让你化身个普通女子,没想到你这幅模样出来,实在美貌过头,太受瞩目了,这样不好。”
“普通女子哪有那么好生意?我对人类劣根性可是了解得很,”我习惯了变成人身后受各种瞩目,从不放在心上,反问,“你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有钱挣,为何不好?”
他又红着脸,结结巴巴不知如何形容,直说:“坏人很多,会倒霉。”
“呸!”我抱着能换很多好吃的大把铜钱,鄙夷他,“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怪不得你要受穷!难得本猫打架厉害,做生意也是天才!难道天天吃鱼饿肚子就好了?”
苏仲景急得满额是汗,偏偏我又是不爱听人说话的家伙,他只能妥协。
我拍着肩膀安慰他:“赚了钱,分你一半,咱们天天吃好的。”
苏仲景叹了口气,满面忧色。
日进斗金,傍晚,有辆刻着飞鸿花鸟的双轮马车,带着无数家奴豪仆,缓缓停在北街路口,缀着精致绣花的帘幕下是个佩珠玉穿绿袍的年轻雄性人类,长得还算俊朗,就是眼珠子朝我看来,露出惊艳之色,然后挪不动了。
斜阳西下,我体力充沛,可惜苏仲景有些体力不支,摇摇欲坠,我体谅人类和妖怪之间的体质差异,手里赚的钱也有七八吊,够过好些天日子,于是决定收摊回去。在众人强烈挽留和依依不舍中告别,那穿绿袍的年轻男子打着有涂鸦的扇子,施施然走来,看似很和气地问:“小娘子怎从未见过?可是外地人?”
他长得虽好,可是虚假表面下散发着不好气息,甚至比街边来骚扰的小混混更让我恶心,连话都不愿意说,拉过苏仲景,收好装钱的包裹,打开他阻拦的扇子,转身就想走。
绿袍男子见我态度恶劣,似乎误会了什么,脸色也不太好,待看见苏仲景,忽然又是一顿,打开扇子,皮笑肉不笑地问:“是苏兄吗?五年前在学堂一别,真是好久不见了。”
苏仲景叹了口气,挺直胸膛,不卑不亢地行了个士子间常用的礼节道:“周兄,家中有要事,不便久留,还请见谅。”
绿袍男子赶紧还礼,言词谦虚,语气却透露出一阵阵的恶心:“当年杨先生讲课,苏兄年纪虽幼,谈吐不俗,做的诗词还夺了魁首,杨先生夸你才学过人,心思敏捷,大有前途,叮嘱要不急不躁,好好备考,当入翰林为士。像我这种不成材的,就知道花天酒地,被他骂了一顿,回去挨了父亲好一顿痛揍。往事历历,犹在眼前,不知现在苏兄高才,现在在做什么?说来让小弟学习学习。”
同为名门之后,天天偷懒的小霸王借着家族之力,飞黄腾达;认真读书的乖孩子不但不能参加科举,丧亲失故,就连温饱都无法维持。两人际遇,如同云泥。多年后再次相遇,绿袍男子这番问话,让苏仲景无地自容。
苏仲景脾气好,没有发火,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天行健,苦磨练,君子以自强不息。”
我忽然想起破庙里还有几本破书,他每天空余时间就在沙盘上用树枝写写画画,约莫是在背诵自己学过的文章。偶尔还会停在学堂外,偷偷听学子们读书,然后回去统统背下来,抄上无数次,直到熟悉为止。就算身躯残缺,不能科举,他也不愿意丢掉学识和本性。
绿袍男子不依不饶,嘲笑道:“莫非你落到这地步,还真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
苏仲景想想,说:“身居卑微应忧国,君子之义不敢忘。”
绿袍男子几乎笑出眼泪来了:“区区一个瘸子,还敢提忧国?”
苏仲景淡然道:“周兄,你失态了。”
笑声嘎然而止,绿袍男子死死地盯着他,有些怒意。
我虽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意识到自己的仆人被欺负了。
堂堂黑山之主罩着的人,是区区一个凡人可以羞辱的吗?我五百年没来人间,本来就生疏的人情世故记不太清楚,平时又作威作福,鄙视人类惯了,就算皇帝也没太放在眼里,何况是个没天命的渺小家伙?于是,我勃然大怒,愤然掀桌,忽而想起不应该给苏仲景添仇人,硬生生咽下怒气,便黑着脸去收拾烧烤摊,边收拾边嘀咕:“好猫不和恶犬计较,将来再收拾。”
绿袍男子的脸色越来越青,手里装风雅用的扇子几乎给他青筋暴起的手捏断。苏仲景偷偷推我,赶紧道歉:“舍妹天真娇憨,不通世事,望周兄见谅。”
我忍气忍得尾巴尖都疼了,磨着牙只想咬人。
绿袍男子打量了他好几眼,拂袖而去。
经此一事,我新鲜感过去,觉得做生意很麻烦,而且手上赚了几个钱,苏仲景给我变着法子弄好吃的,就懒得出摊卖东西了。苏仲景倒是在集日里去卖了两次,奈何没有美猫招牌,生意一落千丈。幸好他手艺不错,有些尝过味道觉得好吃的食客,也会回头光顾。有些仰慕我的男子跑来和他打听我的下落,他只说和我不熟,只是偶遇好心帮忙的人而已。大家不信,四处查探,甚至偷偷跟踪他回家,奈何查来查去没有下落,只得作罢。
我趴在他的竹篓里,深深地打了个哈欠,努力舔新生出来的猫毛去了。
5、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风平浪静,就连老鼠都不惹事。
人在江湖混,靠的不是拳头是交情,妖怪也一样。
我的妖力在慢慢恢复,很快就有了千年水准。住在洛阳的弱小妖怪知道了我的存在,成群结队地给我下帖子,攀交情。今天是鹿妖请我去喝茶,明天是兔妖请我上馆子,忙得我团团转,每天吃饱喝足,早上才迟迟回家,更加对赚钱没兴趣了。
苏仲景倒是风雨无阻地上街干活,经过我的那场宣传,他名气大了不少,有时候卖卖烧烤,有时候帮饭馆茶寮画画招牌。他写得一手好字,收费极低廉,所以不少贪小便宜的都愿意光顾他,于是他的收入比以前翻了好几番。偶有找茬的,但他脾气好,吃点亏也不太计较,再加上邻里摆摊的也怜他身残,力所能及处照顾一二,没出什么大事。
再后来,请吃饭的小妖怪越来越多,我吃完蜈蚣妖请的全鸡宴又吃牛妖请的鱼宴,接着吃羊妖请的红烧肉,整整吃了三天才竖着尾巴,兴高采烈回破庙,却见苏仲景早早出门了,屋子里乱七八糟,藏在坛子里的钱都不见了,就剩下屋顶藏着的那只留给我的风鸡。
风鸡似乎是卖剩的,有些不新鲜,我用力撕着肉吃,忽而想起自己每天都好吃好喝,留他在破庙吃清粥白菜,终于有些不好意思。
我摸摸怀里小妖怪们孝顺的几两银子,决意等他回来,一起去老吴家的羊肉铺子买十来斤好肉,请他好好吃顿饭。
我晒着太阳,打着哈欠,从中午等到晚上,从月亮从西边升起,再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我等到肚子咕咕作响,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少觉,等到清晨的露水打湿了皮毛,顽皮的蚂蚁爬上鼻子,重重打了几个喷嚏,苏仲景还是没有回来。
我开始不安了。
我问住在附近的妖怪:“是否见破庙里住着的那个家伙的下落?”
蟋蟀妖叽叽喳喳:“他见你天天不理他,嘀咕了很久,然后跑了!不回来了!还有人来帮他拿钱收拾包裹呢!”
在我开始说起当年拳打老虎爪踢鳄鱼的威风史时,苏仲景的脸开始涨红,红得都快滴出血来,他磕磕绊绊地开口了:“我……我没想到你是母……女的。”
住一起那么久,连公猫母猫都分不清,他活该羞愧死!
我往死里鄙视他。
不知为何,他意识到公母有别后,迂腐本性再次发作,不肯给我屁股上换药了,也不准我睡他肚皮上,可惜他买不起暖炉,被我暴力镇压这人体暖炉试图消极怠工的恶劣行为。
第二天,我们起了个大早,苏仲景叮嘱我变成人形不要太过漂亮,然后背着迷迷糊糊直点头的我去赶集,在北市找了块普通的位置,将剩下的钱交了保护费,在一个卖酒水的大叔旁边,支起了烤鱼摊子,待烤鱼香飘的时候,我才悠悠然醒来,打着哈欠,去没人的角落变回人形,提起精神,吃完早点来摊子前,让苏仲景带着斗笠埋头烤鱼,自己来招呼卖鱼。
我的坏脾气在妖族里是排得上号的,我的美貌在妖族里也是排得上号的。
人类是对外在美没抵抗力的种族。
于是,美女卖鱼,万众瞩目。
我偶尔抛个媚眼,也不是很在乎被人吃点小豆腐。
结果不管是大爷大叔大哥还是小弟,排着队扑来,统统都要买一串。
买完一串再买一串,死赖在摊位前就是不肯走,有个胖子整整吃了二十串鱼,差点撑死当场,有些带媳妇出门的,也蠢蠢欲动,当场爆发家庭大战,导致所有大娘大嫂小娘子都对我怒目而视,“狐狸精”
不知骂了多少声。
我和狐妖关系好,不在乎她们骂。
只觉得初次做生意就大获成功,实在太有成就感,得意忘形之余,不顾苏仲景反对,把价格往上调了两倍,还是供不应求。
场面太盛大,我铜钱收得手发软,干脆把附近乡村来赶集的人卖的鱼啊鸡啊什么都收购下来,还买了不少羊肉,开发出烤鸡、烤羊肉串、烤鱼、烤地瓜等多个品种,统统标高价卖。
大伙对我身边有男人很愤怒,可是再看看苏仲景的脸,怒火又全下去了。有聪明的,收起嫌恶,和他套近乎,流着口水要打听我的资料什么的。
苏仲景早觉得不对,胆子又小,从开铺到现在,好几次偷偷凑到我身边,小心道:“别卖了,我们走吧。我让你化身个普通女子,没想到你这幅模样出来,实在美貌过头,太受瞩目了,这样不好。”
“普通女子哪有那么好生意?我对人类劣根性可是了解得很,”我习惯了变成人身后受各种瞩目,从不放在心上,反问,“你担心这个担心那个,有钱挣,为何不好?”
他又红着脸,结结巴巴不知如何形容,直说:“坏人很多,会倒霉。”
“呸!”我抱着能换很多好吃的大把铜钱,鄙夷他,“这也不好,那也不好,怪不得你要受穷!难得本猫打架厉害,做生意也是天才!难道天天吃鱼饿肚子就好了?”
苏仲景急得满额是汗,偏偏我又是不爱听人说话的家伙,他只能妥协。
我拍着肩膀安慰他:“赚了钱,分你一半,咱们天天吃好的。”
苏仲景叹了口气,满面忧色。
日进斗金,傍晚,有辆刻着飞鸿花鸟的双轮马车,带着无数家奴豪仆,缓缓停在北街路口,缀着精致绣花的帘幕下是个佩珠玉穿绿袍的年轻雄性人类,长得还算俊朗,就是眼珠子朝我看来,露出惊艳之色,然后挪不动了。
斜阳西下,我体力充沛,可惜苏仲景有些体力不支,摇摇欲坠,我体谅人类和妖怪之间的体质差异,手里赚的钱也有七八吊,够过好些天日子,于是决定收摊回去。在众人强烈挽留和依依不舍中告别,那穿绿袍的年轻男子打着有涂鸦的扇子,施施然走来,看似很和气地问:“小娘子怎从未见过?可是外地人?”
他长得虽好,可是虚假表面下散发着不好气息,甚至比街边来骚扰的小混混更让我恶心,连话都不愿意说,拉过苏仲景,收好装钱的包裹,打开他阻拦的扇子,转身就想走。
绿袍男子见我态度恶劣,似乎误会了什么,脸色也不太好,待看见苏仲景,忽然又是一顿,打开扇子,皮笑肉不笑地问:“是苏兄吗?五年前在学堂一别,真是好久不见了。”
苏仲景叹了口气,挺直胸膛,不卑不亢地行了个士子间常用的礼节道:“周兄,家中有要事,不便久留,还请见谅。”
绿袍男子赶紧还礼,言词谦虚,语气却透露出一阵阵的恶心:“当年杨先生讲课,苏兄年纪虽幼,谈吐不俗,做的诗词还夺了魁首,杨先生夸你才学过人,心思敏捷,大有前途,叮嘱要不急不躁,好好备考,当入翰林为士。像我这种不成材的,就知道花天酒地,被他骂了一顿,回去挨了父亲好一顿痛揍。往事历历,犹在眼前,不知现在苏兄高才,现在在做什么?说来让小弟学习学习。”
同为名门之后,天天偷懒的小霸王借着家族之力,飞黄腾达;认真读书的乖孩子不但不能参加科举,丧亲失故,就连温饱都无法维持。两人际遇,如同云泥。多年后再次相遇,绿袍男子这番问话,让苏仲景无地自容。
苏仲景脾气好,没有发火,只是淡淡地说了句:“天行健,苦磨练,君子以自强不息。”
我忽然想起破庙里还有几本破书,他每天空余时间就在沙盘上用树枝写写画画,约莫是在背诵自己学过的文章。偶尔还会停在学堂外,偷偷听学子们读书,然后回去统统背下来,抄上无数次,直到熟悉为止。就算身躯残缺,不能科举,他也不愿意丢掉学识和本性。
绿袍男子不依不饶,嘲笑道:“莫非你落到这地步,还真认为人皆可以为尧舜?”
苏仲景想想,说:“身居卑微应忧国,君子之义不敢忘。”
绿袍男子几乎笑出眼泪来了:“区区一个瘸子,还敢提忧国?”
苏仲景淡然道:“周兄,你失态了。”
笑声嘎然而止,绿袍男子死死地盯着他,有些怒意。
我虽听不懂他们说的话是什么意思,但意识到自己的仆人被欺负了。
堂堂黑山之主罩着的人,是区区一个凡人可以羞辱的吗?我五百年没来人间,本来就生疏的人情世故记不太清楚,平时又作威作福,鄙视人类惯了,就算皇帝也没太放在眼里,何况是个没天命的渺小家伙?于是,我勃然大怒,愤然掀桌,忽而想起不应该给苏仲景添仇人,硬生生咽下怒气,便黑着脸去收拾烧烤摊,边收拾边嘀咕:“好猫不和恶犬计较,将来再收拾。”
绿袍男子的脸色越来越青,手里装风雅用的扇子几乎给他青筋暴起的手捏断。苏仲景偷偷推我,赶紧道歉:“舍妹天真娇憨,不通世事,望周兄见谅。”
我忍气忍得尾巴尖都疼了,磨着牙只想咬人。
绿袍男子打量了他好几眼,拂袖而去。
经此一事,我新鲜感过去,觉得做生意很麻烦,而且手上赚了几个钱,苏仲景给我变着法子弄好吃的,就懒得出摊卖东西了。苏仲景倒是在集日里去卖了两次,奈何没有美猫招牌,生意一落千丈。幸好他手艺不错,有些尝过味道觉得好吃的食客,也会回头光顾。有些仰慕我的男子跑来和他打听我的下落,他只说和我不熟,只是偶遇好心帮忙的人而已。大家不信,四处查探,甚至偷偷跟踪他回家,奈何查来查去没有下落,只得作罢。
我趴在他的竹篓里,深深地打了个哈欠,努力舔新生出来的猫毛去了。
5、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风平浪静,就连老鼠都不惹事。
人在江湖混,靠的不是拳头是交情,妖怪也一样。
我的妖力在慢慢恢复,很快就有了千年水准。住在洛阳的弱小妖怪知道了我的存在,成群结队地给我下帖子,攀交情。今天是鹿妖请我去喝茶,明天是兔妖请我上馆子,忙得我团团转,每天吃饱喝足,早上才迟迟回家,更加对赚钱没兴趣了。
苏仲景倒是风雨无阻地上街干活,经过我的那场宣传,他名气大了不少,有时候卖卖烧烤,有时候帮饭馆茶寮画画招牌。他写得一手好字,收费极低廉,所以不少贪小便宜的都愿意光顾他,于是他的收入比以前翻了好几番。偶有找茬的,但他脾气好,吃点亏也不太计较,再加上邻里摆摊的也怜他身残,力所能及处照顾一二,没出什么大事。
再后来,请吃饭的小妖怪越来越多,我吃完蜈蚣妖请的全鸡宴又吃牛妖请的鱼宴,接着吃羊妖请的红烧肉,整整吃了三天才竖着尾巴,兴高采烈回破庙,却见苏仲景早早出门了,屋子里乱七八糟,藏在坛子里的钱都不见了,就剩下屋顶藏着的那只留给我的风鸡。
风鸡似乎是卖剩的,有些不新鲜,我用力撕着肉吃,忽而想起自己每天都好吃好喝,留他在破庙吃清粥白菜,终于有些不好意思。
我摸摸怀里小妖怪们孝顺的几两银子,决意等他回来,一起去老吴家的羊肉铺子买十来斤好肉,请他好好吃顿饭。
我晒着太阳,打着哈欠,从中午等到晚上,从月亮从西边升起,再到太阳从东边升起。我等到肚子咕咕作响,迷迷糊糊睡了不知多少觉,等到清晨的露水打湿了皮毛,顽皮的蚂蚁爬上鼻子,重重打了几个喷嚏,苏仲景还是没有回来。
我开始不安了。
我问住在附近的妖怪:“是否见破庙里住着的那个家伙的下落?”
蟋蟀妖叽叽喳喳:“他见你天天不理他,嘀咕了很久,然后跑了!不回来了!还有人来帮他拿钱收拾包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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