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章 逆转时光的幸福(2)(1/2)
作品:《都市小说最新小说妖物》我见事情已了,赶紧从背篓跳出,叼起地上那只烧鸡,顶着所有人睁得比铜铃大的眼睛,敏捷地跳回背篓,然后死死抱着烧鸡不松爪。苏仲景与我对峙半刻,经过我猫爪子挠人的暗示,那呆板的木头脑子猛然开窍,想明白赔了钱的烧鸡应该属于我们,终于没再犯傻,乖乖地将鸡装上,走了。
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3、
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一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道,“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只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还想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烟,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或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来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
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
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
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
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事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苛责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着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剥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为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容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得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眼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就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
我却是喜欢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我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
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
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4、
我们渐行渐远,背后犹有声声议论。
“妈呀,还真是猫叼的。”
“这猫是神猫吧?哪来那么大气力?”
“冤枉了苏公子。”
“原本富家子弟,落到这地步,真是可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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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去破庙的路途很遥远,我抱着烧鸡,越闻越饿,终于撑不住,撕下一块肉,抢先开吃。香喷喷的鸡肉入肚,越吃越饿,越饿越吃,我吃了一块又一块,吃到回去,苏仲景将我从竹篓里拿出时,肥大的烧鸡只剩下鸡头、鸡屁股和一只鸡翅膀了。面对仆人挨打挨骂,还卖了心爱之物换来的食物,就留下这点残渣,饶是脸皮厚似我,也觉得有些不好意思,赶紧用爪子洗洗脸,深深埋下头去,琢磨着找点什么回来代替。
“这猫……胃口可真好啊,”所幸,苏仲景注意的地方和我想的不一样,他抱起我,戳戳肚子,极其惊讶道,“肚子居然还没撑坏?”然后忧郁地对我说,“小黑,你以前是大户人家的猫吧?这么能吃……现在的我可不好养,只能尽力而为了。”
小黑?小黑是什么?莫非是黑山山脚猎户养的那头大黑狗?
我迟疑了约莫半刻钟,终于发现他在说自己,当场暴走,跳起来给他手背两爪子,粗鲁地口吐人言,骂道:“你才小黑!黑你个熊!”
“猫……猫会说话?!”苏仲景抱着被抓伤的手背,用痴呆的目光看着我。
我气急败坏,脑子犯抽,一时觉得对笨蛋掩饰身份很累,而且对他的行为处事颇有恨铁不成钢的感觉,决意好好教导。也不管他要还是不要,就从各类偷抢拐骗的高超技术和险恶人间生存要领开始讲课,整整说了大半个时辰,看他还是不太开窍的样子,干脆竖着尾巴,宣布自己九千年来第一次大发慈悲,忽略他卑微的人类身份,允许他留在身边,被我罩住,学习生存技巧,以报烧鸡之恩。
苏仲景还想解释:“可是……”
我怒毛冲冠:“可是什么?本猫是黑山之主!身份高贵!还不配做你主人吗?”
苏仲景依旧啰嗦:“我不要偷东……”
我弹出爪子,耀武扬威:“再废话就把你吃掉!”
苏仲景乖了。
我骂了半天,肚子又饿了,气焰稍息,拿出在黑山指点手下的气势,让他去镇上买些白米油烟,买个好锅,再把鸡骨头和鸡翅膀放进去,熬一锅鸡粥,填满肚子。等他连滚带爬跑了很久后,我忽然想起,他知道我是妖怪,或一去不复返怎么办?要是更狠心点的家伙,被妖怪欺负后直接找法师道士,趁我虚弱,集体来杀,弄点妖骨妖皮拿去卖钱,也不是笔小数目。
太阳渐渐西斜,月亮缓缓东升。我占据黑山为众妖之首,嚣张跋扈惯了,总是忘记现在的处境,容易冲动行事。如今心里各种担心害怕,偏偏苏仲景还没有回来。破庙外面蟋蟀齐鸣,开始孤单几声,后来此起彼伏,吵闹得猫无法静静思考。远处偶尔传来几声狼嚎,在惨淡月色下,树林里处处都是阴谋的气息。
我爬起来身,用所剩无几的妖力,准备在庙里布个鬼打墙阵法,牵制住敌人的行动,然后找地方躲藏。
我已有好多年不做这种低端的工作了,正在努力回忆阵法怎么画,苏仲景回来了。
他脸上挂着汗珠,草鞋早被跑破,脚趾上挂着几滴被草丛划出的血珠,左手拿着一包米,右手提着一块肉,背上的竹篓里还传来阵阵腥气,里面装的是一条大鱼。
我愣愣地看着他,他麻利地将东西统统放下,生火做饭。
两个火堆,一个烤肉,一个熬鱼粥。
然后他拿出更好的伤药和白布,替我换去身上的绷带,道歉道:“那个玉扣是家母的遗物,犹犹豫豫,一直舍不得卖掉,害你跟我受苦了。
以后我会努力工作,努力挣钱,好吃的都给你,你不要偷东西好不好?”
我警惕地在他身后观察许久,没发现有跟踪收妖的家伙,迟疑地问:“你为何不生气?”
苏仲景反问:“我为何要生气?”
我结结巴巴道:“我在欺负你……”
苏仲景摸摸我的头,温柔道:“嗯嗯,你很好,是头好妖怪。”
“胡说八道!”妖怪被人类夸奖是丢人现眼的事情,我顿时急了,“谁是不要脸的好妖怪?!我可是杀人放火,无恶不作的黑山之主!”
苏仲景摇头道:“你是猫,遵循的是妖道,与人类善恶是非相差甚远,有些事我不应苛责与你。你是个妖怪,这些日子跟着我连续吃了几天窝头,根本填不饱肚子,却忍住没把我一口吃了。今天抢的烧鸡,本可以去角落偷偷吃完再回来,偏偏把鸡拿去我的竹篓里,是想和我一起吃。而且,你刚刚发脾气骂人,其实是在关心我,担心我懦弱无能,难以在世间好好生存。”
我怒:“你想太多了!我留下来,纯粹是因为你好看,待在帅哥身边比待在丑八怪身边强!”
苏仲景的模样比我宣布自己是妖怪时还吃惊,他摸着自己受伤的容颜,不敢置信地问:“我好看?”
“那是相对凡人而言,”我鄙夷,“比起黑山妖怪们的美貌,还是差远了!”我对这个话题不予置否,转身去看他放在烤架上的肉,香喷喷的,似乎挺好吃。
苏仲景追上来问:“你不觉得我长得很可怕?”
“比起五千年前霞山那条黑心烂肺的混账蛇,你哪里可怕了?”想起蚩离君原身那两个脑袋浑身鳞甲的模样,我就打寒颤,连带着他变成人的模样我也不喜欢。
苏仲景开始傻乎乎地笑,嘴角几乎咧到耳根去了,还喃喃道:“也是,你是猫妖,审美不同,自然不会讨厌我,怪不得你愿意留下来陪我,和我做朋友。”
“什么朋友?‘人妖不两立’这句话听过吗?妖怪和人类做朋友,会被嘲笑三百年的!”我见他自作主张确立了朋友关系,觉得面子丢大了,赶紧冷嘲热讽,“你的身份是仆人!人类统统都是讨厌的家伙,给点颜色就开染坊!我一时半会没走,是因为找不到比你更好的家伙服侍,别乱攀亲戚!过几天,等我的伤势好后就走了。”
“你要走?!”那瞬间,苏仲景那双欢喜的眼睛沉寂下来,就像漫漫黑夜里两颗最孤单的星星。我忽然发现他的年龄在人类里面不过十六七岁,他读过书,可是残缺的身体剥夺了他科举考试的权力,丑陋的面容半夜出门都被人以为碰到鬼,无论走到哪里都不受人类待见的他,性格还内向不太擅长和人辩驳的他,独自居住在这荒山里的破庙不知多少年,没有家人,没有朋友,只有那座泥雕的菩萨像,永远沉默地陪着他。
这世上,处处都是惨事,比他更可怜的人我见过很多。
可是苏仲景不同,他以为我说的好看是指外表,其实我说的好看是指灵魂。
我遇过很多像他一样身残面毁、穷困潦倒的人类,他们不是愤世弃俗就是绝望痛苦,可是苏仲景的脸上没有对自身遭遇而产生的怨恨,他无欲无求,随遇为安,不管是挨骂还是挨打,残酷的生活都没有在他身上留下痕迹,反而塑造了他强大的心。透过难看的容貌,我能看见他的灵魂,干净清澈得就像被蓝天倒映着的湖泊,那是比宝石还耀眼的美丽,让人挪不开视线。
这是全天下最美丽的灵魂,若得机缘,必能成仙。
尘世中,许多达官贵人,妄想成仙。有些手眼通天之人,经过精心安排,也能认识妖界天界的人物,求得机缘,他们才发现自己的灵魂早在钻营与权势中变得污浊,浊得无法让攀登天界的云朵承受。而许多灵魂清澈的人,却因为没有野心,混迹田野,很难被慧眼识珠的仙人发现,故机缘难得,难以登天。
修仙是个怪圈,想成仙的不能成仙,能成仙的无人发掘。
苏仲景就是一颗能成仙的沧海遗珠,世人只看皮相,将他错过。
我是妖怪,和天界没勾结,也不舍得用魔道污了那么美的灵魂,很是遗憾,却无能为力。
苏仲景这些年来很难交到朋友,我脾气虽烂,说话喜欢冷嘲热讽,还喜欢耀武扬威地说自己在黑山的威风史,但毕竟能蹲在他身边,听他说话,陪他说话;而且我从不歧视他的外貌,对他的处境也不怎么在意,说骂就骂,说打就打,这些妖怪的豪爽行径,反而让很讨厌被同情的他欢喜,并引以为知己;除了不肯偷东西外,对我几乎百依百顺,只差没把心肝挖出送我下酒。
尝过蜜糖,怎愿再喝黄莲?
有人陪伴,总比一个人强。
苏仲景明明舍不得我走,却没有强留,还帮我打包了行李和干粮,方便随时偷溜。
我却是喜欢和人唱反调的家伙,越是不准我走的人越是留不下我,遇上个无所谓我走不走的家伙,我心里反而没有负担,能安心留下来。
更何况我欠他救命和十几顿饭的恩情,虽然口头上说不在乎,心里还是有点在乎的。
觉得就这样丢下这个没用的家伙,很过意不去,再加上妖力没有恢复,若回去黑山,唯恐被窥视我地位的妖怪们发现,对我痛下杀手什么的,左右思量,权衡利弊,我还是留下来,呆在他身边,只是没有言明什么时候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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