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八章(1/8)

作品:《情史

陈寿

陈寿,分宜人。聘某氏,未成婚而寿得癞疾。其父令媒辞绝,女泣不从,竟归。寿以己恶疾,不敢近,女事之三年不懈。

寿念恶疾不可瘳,而苟延旦夕以负其妇,不如死。乃私市砒,欲自尽。妇觇知之,窃饮其半,冀与俱殒。寿服砒大吐,而癞顿愈;妇亦吐,不死。

夫妇偕老,生二子,家道日隆。人皆以为妇贞烈之报。

崔护

博陵崔护,姿质甚美,少而孤洁寡合。举进士第。清明日,独游都城南,得居人庄。一亩之宫,而花木丛萃,寂若无人。扣门久之,有女子自门隙窥之。问曰:“谁耶?”崔以姓氏对,曰:“寻春独行,酒渴求饮。”女入,以杯水至。开门设床命坐,独倚小桃斜柯伫立,而意属殊厚。妖姿媚态,绰有余妍。以言挑之,不对,目注者久之。崔辞去,送至门,如不胜情而入。崔亦眷盼而归,尔后绝不复至。

及来岁清明日,忽思之,情不可抑,径往寻之。门院如故,而已扃锁矣。崔因题诗于左扉曰:

“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人面祇今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

后数日,偶至都城南,复往寻之,闻其中有哭声。叩门问之,有老父出曰:“君非崔护耶?”曰:“是也。”又哭曰:“君杀吾女。”护惊怛莫知所答。父曰:“吾女笄年知书,未适人。自去年以来,常恍惚若有所失。比日与之出,及归,见左扉有字,读之,入门而病。遂绝食,数日而死。吾老矣,唯此一女,所以不嫁者,将求君子以托吾身。今不幸而殒,得非君杀之耶!”又持崔大哭,崔亦感恸,请入哭之,尚俨然在床。崔举其首,枕其股,哭而祝曰:“某在斯。”须臾开目,半日复活。父喜,遂以女归之。

买粉儿

近有一富家,止生一男,姿容过常。游市,见一女子美丽,卖胡粉。爱之,无由自达。乃托买粉,日往市,得粉便去,初无所言。积渐久,女深疑之。明日复来,问曰:“君买此粉,将欲何施?”答曰:“意相爱乐,不敢自达。然恒欲相见,故假此以观姿耳。”女怅然,微应之曰:“见爱如斯,敢辞奔赴。”遂窃订约。薄暮,果到。男不胜其悦,把臂曰:“宿愿始申于此。”欢跃,遂死。女惶惧不知所以,因遁还粉店。

至食时,父母怪男不起,往视已死。遂就殡殓。发箧笥中,见百余裹胡粉,大小一积。其母曰:“杀吾儿者,此粉也。”入市遍买胡粉,以此女比之,手迹如先。遂执问女曰:“何杀吾儿?”女闻呜咽,具以实陈。父母不信,遂以诉官。女曰:“妾岂复吝死!乞一临尸尽哀。”县令许焉。径往,抚之恸哭曰:“不幸致此,若死魂而灵,复何恨哉!”男豁然更生,具说情状,遂为夫妇,子孙繁茂焉。出《幽明录》。

元人传奇有《留鞋记》,与此事大似。男为郭华,女为王月英,买粉作买胭脂。月英约华元夜相会于殿堂。其夜女至,华醉卧。呼之不起,女留绣鞋一只而去。华既醒,得鞋,知女至,悔恨之极,咽鞋而死。独此段稍异。

吴淞孙生

吴淞孙生者,年十七,美姿容。与邻女相挑而无便。一夕,其母出溺器如厕,孙误以为女也,急趋就之,见母惊逸。母甚诧异,疑与女私,严鞫其女。女惭迫,遂投缳而死。母惊救无及,因欲毙孙以雪其恨。出绐孙曰:“某与若门第相等,苟爱吾女,即缣(县)丝可缔,何作此越礼事。”固要至家,缚之尸旁,趋县投牒。孙自分必死,私谓从无一夕之欢,而乃罹于法,岂宿孽所致耶!惆怅间,见女貌如生,因解尸淫之。谓一染而死,夫复何恨!甫一交,女气息微动。生异之,急扶而起,女已苏矣。俄母偕捕者至,启户,则两人方并坐私语。母惘然自失,强逮至官。孙畏责,备述其事。邑令以为冥数当合,遂配为夫妇。

相悦也,几至相杀,为母者太狠矣。尸旁一缚,竟成赤绳之系。情在一染,欢结百年。先忤后合,反成佳话。虽然,使一染而死,孙郎岂真无恨乎!苟且几幸之事,又安可为也。

唐文喻

秦始皇时,有王道平,长安人也。少时,与同村人唐叔偕女小名文喻,誓为夫妇。寻王道平从征南国,九年不归。父母见女长成,即聘与刘祥为妻。女与道平言誓甚重,不肯改事。为父母逼迫,出嫁刘祥。

三年,常思道平,悒悒而死。又二年,平还,乃诘邻人:“此女安在?”邻人云:“此女意在于君,被父母逼事刘祥。今已死矣。”平问:“墓在何处?”邻人引往墓所。平悲号哽咽,不能自止。乃祝曰:“我与汝立誓天地,保其终身。岂料官有牵缠,各不从心,生死永诀。然汝有灵圣,使我见汝平生之面。君无神灵,从兹而别。”言讫,又复哀泣。逡巡,其女魂自墓出,问平:“何处而来?良久契阔。妾身未损,可以再生,还为夫妇。且速开冢棺破,出我即活。”平审言,乃启墓门扪看,其女果活,乃结束,随平还家。

刘祥闻之,申诉于州县,录状奏王。王断归道平为妻。出《搜神记》。

速哥失里

元大德二年戊戌,孛罗以故相齐国公子,拜宣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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