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章 高山流水(1/2)

作品:《七零随军家属院,娇美人是真公主

小公主思考过后,就去琴房练琴。

宋霁明上次请人把古琴断掉的弦修好了,虽然弹上去跟她从小弹大的那一把不能相提并论,但现在用着也勉强够了。

琴架上是一本旧琴谱,也是宋霁明在新华书店淘来的。

里面收录的曲子不多,《高山流水》是最耳熟能详的一首。

考核不限定曲目,弹这首最合适。

她调整好呼吸,手指落在琴弦上。

“铮~”

第一个音出来,悦耳的琴声便顺着窗户飘出去。

芳华弹琴的动作娴熟又从容,挑、拨、勾的指法流畅自然。

她手腕起落间带着行云流水的美感。

微微垂着眼,长而翘的睫毛遮住眼中的情绪,整个人沉浸在过往的悲伤中。

伯牙与子期因为一曲结缘,而自己如今身在异世,却再也找不到过往的朋友。

几个月前她还是无忧无虑的公主,享受着万千荣光,不用担心前路如何。

而如今,她住进了另外一个人的身体里。

虽然有驸马疼爱,但小公主知道,有些东西早就不一样了。

春光明媚,灿烂的阳光照在她的侧脸上,给她精致的眉眼镀上一层柔和的金边。

宋霁明下班回来,在门口就听到了悦耳的琴声。

他把自行车停好,手里的公文包放到茶几上,放轻脚步,循着琴声走到了琴房门口。

门虚掩着,他不费力地就看到自己容貌倾国倾城的小妻子正在弹琴。

她穿着简单的睡裙,头发松松地挽着,露出白皙纤细的脖颈。

何芳华长了一张勾人的脸。

宋霁明在认识她之前,觉得男人被美色所惑是没有本事的托词。

直到那天,也是在这样一个晴朗的午后遇到她。

斯人若彩虹,遇上方知有。

何芳华,是宋霁明看见过长得最漂亮,最合他心意的女孩。

正因如此,他哪怕知道她父亲携恩图报,也毫不犹豫地把她娶回家。

他站在门口没出声,静静地看小妻子弹琴的勾人模样。

看她指尖起落,看她认真专注的神情,聚精会神地体会她琴声中表达的情绪。

她的琴声像山一样沉稳,像水一样灵动,他第一次听到这么引人入胜的音乐。

他听了完整的一首曲子,芳华弹完以后手有些累,她正揉着手腕随意往外一瞥,有些惊讶宋霁明中午居然回家了。

他最近工作很忙,说是天天都要开会,只有晚上才有空给她做饭。

她眼睛弯弯地同他讲话:“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一点动静都没听见。”

“刚刚回来,正好赶上你弹琴。”

宋霁明倚在门边,他毫不掩饰自己对小妻子的夸赞:“比上次弹得更好听了,技法娴熟,能让人感知到你表达的情绪,高山流水……钟子期当年听的莫过于此。”

宋霁明很少这么直白地夸人,小公主更是第一次听见他这样夸赞自己。

她欣喜的眼睛微亮,忍不住地抬起下巴一脸倨傲:“那是自然,我今天弹的还不算什么,等正式考核的那天,我一定技惊四座,堂堂正正地拿下古琴老师的工作。”

她话里话外都透着一股骄矜,却不会让人觉得讨厌,反而觉得她带着可爱的娇憨。

或许是被她的喜悦感染到,宋霁明眼中也漫上温柔,他唇角上扬,声音低沉且温和。

“嗯,我相信你,今天中午我给你带了文工团考核的常识资料,你下午在家有空可以看,都是他们常考的乐理题。”

她要努力上进,有奋斗的目标,宋霁明作为小妻子背后的男人,不遗余力地托举她。

“你放心,我在家一定好好看,嗯……等我真的考上了,你可要好好地奖励我。”

她此刻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又像是只得了甜头的小猫,理直气壮地跟宋霁明提要求。

“我要去国营饭店吃海鲜,红烧带鱼,油焖大虾,清蒸梭子蟹,还有鲜贝汤。

等我的脚好了,这些你都得带我吃一遍,你知道我吃东西很厉害的,我不会跟你客气。”

最近为了养伤,整天不是喝汤就是啃猪蹄,芳华嘴巴里一点味道都没有。

偏偏孟春来家最近不知怎么大鱼大肉,她来做饭的时候身上常常带着咸腻,勾得芳华天天都想破戒。

要不是腿走不了一堆麻烦事儿,她真的想不管不顾大吃一顿,活了今天不管明天!

宋霁明看见她馋馋的眼睛,一副被美食勾得要流口水的样子,忍不住伸手捏了捏她软乎乎的脸颊,纵容地道。

“不说能不能考上,只要你的腿好了,我天天带你去国营饭店,就是你想吃省城的名菜,我也托人给你带回来。”

芳华知道宋霁明说话算数,绝对不会骗自己。

她心里甜滋滋的,嘴巴翘得更高。

“那你等着吧,最多半个月我的腿就好了!”

悠扬的琴声又在屋子里响起,这次的高山流水多了几分欢欣。

接下来的几天,芳华把所有心神都投到了练琴上。

每天中午孟春来过来收拾屋子做午饭,芳华认真地背文工团要考核的乐理常识。

很多东西她小时候都学过,但有些东西两个时代的表达不同,为了不出错,芳华力求尽善尽美。

很快,就到了星期五考核这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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