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 姐玩的是哲学-《第一女...
作品:《栊评论》当专业人士披着绝对弱者的外衣,用别人眼中天才一般的能力玩转某件事,我们,这就是爽。
花娆笔下的女奸商,玩的不是商业,而是哲学。
为了换了“上帝”的认可,苏云欢先是“苦其心智、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番,再藉此和贼中之男神风十一纠缠一番,终于获得这个远征丝绸之路的最大助力。
铺向成功的天梯,夯实了基础,只待渐修渐登了。
开篇我最叹服的地方是,作者早已替苏云欢做好了若干选择,而你读起来却又觉得如此自然,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风十一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甚至也毋庸置疑,一个恶作剧情结严重的侠盗帅哥,从出场走向可爱,越来越招人爱……所以他一定是男主。
欢儿不会找个商业奇才做良人,因为她是披着羊皮的母老虎,咳咳,一山不容二虎。
欢儿的商业管理模式也已经呼之欲出,她不需要拼命,只需要微笑着玩转别人,时不时地赏那个超级炮灰大狗腿风十一一个飞吻……只不过这跟班的“经纪人”最终会跑到同一个炕上。
整体情节很饱满,完善的情节逻辑甚至让我都嗅到了钱味……充满狡黠而又傲娇的妇人馨香……(咳咳,少[那个]妇通常会被屏蔽,妇人好啦)
梦想和憧憬通过商业运作来释放热情,这是一种很熟悉的阅读感受。就是那种在公交地铁里挤得满身是汗,然后看到那些从私家车上钻出来的人……那种感受。
我想,此书的前景相当美妙。
所以,一定要让欢儿玩转的商品围绕着我们熟悉的生活,就是那些我们都熟悉的东西,偶尔再贩卖些军火和人口,作为调剂。
欢儿所到之处,一定要有不公正待遇!没有云和雨,怎么去翻和覆?
一定要得到权贵的垂青!商人不依靠政界,怎能快速发达嘛。
风十一不怕他肤浅,就怕他不够呆萌可笑。睿智的形象让对手来担任,那对手一心要打败并征服苏云欢,并把她弄到自己的炕上。对,别往真爱上描写,容易让读者凌乱,对手也是爱得痴迷,但爱中夹杂着欲|望,不够真、纯,这样才好。
偏偏对手比风十一还帅!
而最终跟在身边不离不弃的风十一,才是“最好不如最合适”的完美诠释。
注意,苏云欢的感情可以波折,可以在几个男人之间摇摆一下,只要不把风十一的感觉写成备胎就好。
备胎遭人嫌弃,不是么?
以花娆的笔力,中一定不缺精华的细节,也就是让人心动心甜心痒的对手戏。
其实女性是一种很精致很敏感的艺术,那就是把爱与被爱的感受当成最尖端的追求。
其他方面,嗯,前面略有慢热,欢儿在底层挣扎的时间有点长,我担心不是所有读者都会有足够的耐心看到她扬眉吐气。
其实前边可以加上一两个这样的桥段:
傍晚,欢儿捏着最后的一点点钱,正惆怅是用来找地方吃还是用来找地方睡。见路边一家糕点铺的老板长吁短叹,制作过量卖不出去,明早就过了新鲜期。欢儿动他,把最后一点钱做抵押,帮他卖。卖的方式是随便吃,拿也行,想给多少钱随意。
早些年我外出公务的时候,在新疆看到过这种销售方式,游客们随意吃随意拿,钱看着给。据那家老板自己,游客们随意给的,平均起来,要比销售的平均价格高,面子和心情的问题,人们不愿意被商家赚钱,但却愿意施舍别人……
至于会不会有人吃霸王餐的问题,欢儿在的那个时代很好解决。拉住经过的两个衙役,塞两包糕点过去,请他们在店边坐一个时辰就好。
这个思路不一定和娆儿你完全吻合,仅供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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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娆笔下的女奸商,玩的不是商业,而是哲学。
为了换了“上帝”的认可,苏云欢先是“苦其心智、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拂乱其所为”一番,再藉此和贼中之男神风十一纠缠一番,终于获得这个远征丝绸之路的最大助力。
铺向成功的天梯,夯实了基础,只待渐修渐登了。
开篇我最叹服的地方是,作者早已替苏云欢做好了若干选择,而你读起来却又觉得如此自然,一切都是水到渠成。
风十一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甚至也毋庸置疑,一个恶作剧情结严重的侠盗帅哥,从出场走向可爱,越来越招人爱……所以他一定是男主。
欢儿不会找个商业奇才做良人,因为她是披着羊皮的母老虎,咳咳,一山不容二虎。
欢儿的商业管理模式也已经呼之欲出,她不需要拼命,只需要微笑着玩转别人,时不时地赏那个超级炮灰大狗腿风十一一个飞吻……只不过这跟班的“经纪人”最终会跑到同一个炕上。
整体情节很饱满,完善的情节逻辑甚至让我都嗅到了钱味……充满狡黠而又傲娇的妇人馨香……(咳咳,少[那个]妇通常会被屏蔽,妇人好啦)
梦想和憧憬通过商业运作来释放热情,这是一种很熟悉的阅读感受。就是那种在公交地铁里挤得满身是汗,然后看到那些从私家车上钻出来的人……那种感受。
我想,此书的前景相当美妙。
所以,一定要让欢儿玩转的商品围绕着我们熟悉的生活,就是那些我们都熟悉的东西,偶尔再贩卖些军火和人口,作为调剂。
欢儿所到之处,一定要有不公正待遇!没有云和雨,怎么去翻和覆?
一定要得到权贵的垂青!商人不依靠政界,怎能快速发达嘛。
风十一不怕他肤浅,就怕他不够呆萌可笑。睿智的形象让对手来担任,那对手一心要打败并征服苏云欢,并把她弄到自己的炕上。对,别往真爱上描写,容易让读者凌乱,对手也是爱得痴迷,但爱中夹杂着欲|望,不够真、纯,这样才好。
偏偏对手比风十一还帅!
而最终跟在身边不离不弃的风十一,才是“最好不如最合适”的完美诠释。
注意,苏云欢的感情可以波折,可以在几个男人之间摇摆一下,只要不把风十一的感觉写成备胎就好。
备胎遭人嫌弃,不是么?
以花娆的笔力,中一定不缺精华的细节,也就是让人心动心甜心痒的对手戏。
其实女性是一种很精致很敏感的艺术,那就是把爱与被爱的感受当成最尖端的追求。
其他方面,嗯,前面略有慢热,欢儿在底层挣扎的时间有点长,我担心不是所有读者都会有足够的耐心看到她扬眉吐气。
其实前边可以加上一两个这样的桥段:
傍晚,欢儿捏着最后的一点点钱,正惆怅是用来找地方吃还是用来找地方睡。见路边一家糕点铺的老板长吁短叹,制作过量卖不出去,明早就过了新鲜期。欢儿动他,把最后一点钱做抵押,帮他卖。卖的方式是随便吃,拿也行,想给多少钱随意。
早些年我外出公务的时候,在新疆看到过这种销售方式,游客们随意吃随意拿,钱看着给。据那家老板自己,游客们随意给的,平均起来,要比销售的平均价格高,面子和心情的问题,人们不愿意被商家赚钱,但却愿意施舍别人……
至于会不会有人吃霸王餐的问题,欢儿在的那个时代很好解决。拉住经过的两个衙役,塞两包糕点过去,请他们在店边坐一个时辰就好。
这个思路不一定和娆儿你完全吻合,仅供参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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