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红标新军(1/2)

作品:《1895血在烧

为了方便管理,郁笑城按现代军队编制将三百多人分成两个战斗队,其中第一战斗队由自己兼领,第二战斗队由林世明率领,至于后勤联络部做为独立支队,由林永连老人率领,负责殿后。

为了能与其他义军区分开来,他特地让每个士兵的左臂都绑上一块红布,美其名曰“红标军”,当然,他们的旗帜也是一面红旗,只是这面红旗还来不及画上图案,显得有些朴素洁净,但当林世明站在队伍的最前面挥舞起这面旗帜的时候,所有人的眼里都似乎多了道神圣而崇敬的神色,只有郁笑城最清楚,从这面旗帜展开的一刻起,这支小小的队伍开始附予灵魂和生命,有了与众不同的特殊含意。

正是因为有着鲜明的标识,当他们井然有序地向台北府挺进时,沿路吸引了许多人羡慕和惊奇的目光,甚至一些民众自发地跟随在队伍的后面,还有人直接要求参加他们这支义军。

郁笑城要求也很简单,只要是年轻人,只要有旺盛的斗志和昂扬的热情都可以加入,每个加入的人都会分发一块红布绑在右臂,他本来只准备两百多块红布,才走到一半的路,居然全部分发一空,还有大批跟随的民众因为分不到红布而大闹情绪,这让郁笑城感到有些头大,他真没想到台民参加抗日义军的热忱是那么高涨,根本不需要动员,只要把队伍和旗帜拉出来,立马就能聚拢一大批的民众。

林世明暗暗清点了一下队伍的人数,也不禁咋舌,从他们出大榕村开始到现在还不到半日的工夫,三百余人的队伍居然一下子扩充到七百多人,而且还有源源不断的人赶来,这让他又是惊喜又是担忧,毕竟他也不知道怎么带领这么多乱哄哄的义兵。

大榕村离台北府并不远,翻过几座山便可以看到台北府的城墙,郁笑城突然感到担忧起来,因为台北府的士绅毕竟不比大榕村的乡野村民,在这非常时候,如果有人见他竹笠下面没有留辫子,恐怕会招来不必要的麻烦,不禁开始心事重重,他没想到自己不经意挠着光溜溜后脑勺的动作居然让林世秀看在眼里,记在心里,当她悄悄地将乌黑发亮的大辫子递到自己手里时,不由大吃一惊。

“你这是干什么?”郁笑城吃惊地张大嘴巴,他呆呆地看头林世秀剪短的头发,有些不可置信,道,“阿秀,你……你怎么把头发剪啦?”

林世秀眨了眨眼睛,笑嘻嘻道:“首领,阿秀有没有留长发并不重要,但阿秀知道,如果首领不蓄起辫子,恐怕在台北府很多事都办不成!如果只牺牲阿秀的头发就能换来首领在台北府的马到成功,那阿秀即便是有十个一百个长发,也全都愿意剪给首领!”

郁笑城不由呆了一呆,他真没想到这个伶俐俊俏的台湾辣妹竟这般机敏过人,心细如发,一个微小动作都能让她推敲出自己的心病。

不过他很快发现女孩的眼里除了有和别人一样的崇敬之色外,似乎还多了些倾慕的神情,他不由心神一凛,是了,古代的女孩儿通常十五、六岁就已经嫁人了,阿秀岂不正到了这般年龄?咳咳,如果不是赶上这个动荡的时代,她可比自己前几任女朋友都更伶俐可爱,可惜,真可惜啊,现在时间比黄金还珍贵,哪腾得出时间来谈恋爱啊?

郁笑城轻叹一声,默默地接过林世秀的辫子,用夹子夹在瓜皮帽上戴上头顶,算是暂时解决了一个难题,脸上也不禁舒缓出会心的笑容,对女孩道:“阿秀,谢谢你!”

林世秀虽然是个开朗外向的女孩,但看到周围的人全都笑嘻嘻地看着她,小脸也不由涨得像红辣椒,眼睛和我的目光碰到一起,立刻像敏感的含羞草,迅速低垂下眼帘,轻轻地跺了跺脚跑开了。

郁笑城发现自己的脸上也有些发烧,不会吧?又不偷又不抢,这也能害臊?老子又不是第一次谈恋爱,也算是情海老油条了,怎么还像个孩子一样动不动就脸红啊?真没出息。

骂归骂,不过当他看着林世秀跑远的背影,却也忍不住咧开嘴唇,徐徐地涟漪出笑的微波,他突然有了恋爱的感觉。

这支越走越庞大的队伍还未来到台北府城门口,便已经引起轰动,城里城外不少人闻讯赶来观看,要求加入义军的民众更是人头涌动,许多人甚至激动得嚎啕大哭,队伍被人群围住,为了生怕有人掉队,郁笑城只得下令放慢行进速度,但他却没想到这样一来,反倒被更多要求加入队伍的民众挡住去路,最后竟然把城门给堵得死死的,他们想进城竟都挤不进去,一时间僵持在城门口,如果不答应民众加入义军,怎么劝说人群都不让开一条道路。

郁笑城心里清楚,此时正是《马关条约》签订的第三天,四月二十日,消息传到台北府立刻就炸开了锅,到处是鸣锣罢市、奔走聚哭的人群,人心惶惶之下,看守城门的守卫也无心当班,全都散了,因此城门并没有官兵维持秩序,到处是凄切的哭泣和悲愤的吼叫,台北府附近的乡民也不约而同赶来,人群本就涌动如潮,加上突然增加他们这七、八百号人,自然一下子把城门口给堵了。

郁笑城见到这等场景,也不禁暗暗担忧,生怕有人会因为情绪激动愤怒而失控,造成现场更大的混乱,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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