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1/2)

作品:《[三国]碧血银枪

“救兵?”少年被她浇了一头冷水,有些茫然。就靠他们俩?四下顾望一下,再加三十匹马?

王妩此刻又紧张又激动,像是以前遇到了重大投诉,当面对峙谈判前设计措辞一样,脑海中早已控制不了的预演,好像一把火,将她全身的血脉都烫得沸腾起来。

她好不容易从信都出来,若是头脑一热就冲回去,能不能再活着逃出来先不说,光看自己这小细胳膊小细腿的,冷兵器时代,连骑个马都磕碜,别说救人,估计还能顺势做一把猪一样的队友,拖累了赵云。

从小到大,王妩从来就不是不自量力的人,也胆小得很,能做的就争取,不能做的远远让开。有拼的机会她才会去拼,对于显而易见的绝路,她从来都不会勉强自己去走,顶多绕点路而已。

就像现在她要做的事一样。

王妩将两只玉镯从腕上褪下,交到少年手里:“你带着这个,去磐水报讯。记着,就说我误陷信都,你赵哥正设法相救,请父亲遣将接应!”

少年怔了一下,马上反应过来王妩的意思:“那你呢?”

“笨!”王妩又往他额头上拍了一下,“我要是随你一起去了,还要什么救兵。”

赵云担心的自始至终就不是公孙瓒临战变阵会挫了军中锋锐,而是他言未所及,也不敢所及的一点——公孙瓒根本不会信!

赵云冒险探知的消息,公孙瓒极有可能只会认为这是他为了抢夺功劳的信口胡言,危言耸听!王妩设想了一下,就算她现在立刻调转马头,直冲公孙瓒的军营,将消息亲口告诉公孙瓒,公孙瓒也未必会相信。

毕竟,在这个年代,又有哪个坐拥重兵的一方诸侯,会在如此重大的军事战略上,不听身边有百战经验的老将,不信自己早就权衡过无数次的判断,而去轻信一个籍籍无名的毛头小子和一个小女子所言?

王妩扪心自问,换做她,她也不信。

若非如此,就算动摇了公孙瓒对此战必胜的信心,有损士气,也总比白马义从中伏送死,甚至极有可能全军覆没来得强。

而赵云显然正是料到了这一点,知道自己就算将消息传了回去,也不会因此对这场战事有丝毫的影响,这才宁可用不到三十人的力量去拼一拼千人弓弩手!

求的不是奇迹般的以少胜多,扭转战局。而是要用二十九条命,引起袁绍军中的骚乱,从而引起公孙瓒的注意。

留在王妩记忆中的公孙瓒,是一个不苟言笑,专行独断的父亲,而他统领千军万马时是什么模样,王妩丝毫不了解,但她相信赵云的判断。

王妩的玉镯,以及教给那少年的这套说辞,不过只是为了能给接下来出自那少年口中的军情消息寻一个可信的出处。

赵云带的三十人是奉命寻她而来,那么她到了信都,赵云追到信都,这样查探出来的消息才名正言顺。

而这样一来,公孙瓒势必要集中所有兵力再作部署。这也代表着,他绝不会再多花心力去考虑那已经身陷敌营的那二十九个人的性命……

但至少,公孙瓒已经注意到了袁绍的意图,也相信这个消息确实属实,那赵云他们……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那么拼命了……

至于真正的救兵……

“这里离平原县还有多远?”

那二十九人为了行动方便,将随身的兵刃和佩刀都留在了马上。王妩将换下的皮甲拿出来,随手抽出一把刀,割了甲上用来固定的皮绳,系到马鞍上充作马镫。翻身上马,目光不知所在的落到远处,眯了眯眼。挺直的背脊,在宽大粗糙的短褐下仿若一幕清幽山水。

“不到三百里……”

听到这个回答,王妩皱了下眉。从甘陵往信都时,她记得赵云说是百余里,那时她驾马独自跑了差不多一天。那现在三百里的话,她差不多要三天的时间。

“小姐要去向刘使君借兵救赵哥?”那少年没有被王妩吓愣的时候脑子转得极快,此刻已经完全明白王妩的意图。手脚飞快地将拉车的马从车辕上解开,拿了长鞭,身手利落地也跃了上去。

见王妩面色含忧,少年拍了拍胸脯,昂首又道,“小姐放心,我只说小姐盼主公来救,铁盾长矛和弓弩,都是我半夜翻城墙溜出来时偷偷看到的。”

没想到这少年如此机灵,王妩心头微松,面上露出些许笑意。少年策马走进几步,伸手要接过王妩手上的刀,王妩摇摇头,也不要刀鞘,只将一柄钢刀锋刃朝外挂到腰间。

连赶三百里,她没把握自己不会在途中就脱力坠马。皮带也好,腰带也罢,这样简易的马镫用起来是方便,但一旦坠马,则极有可能扣住脚踝。若是不能及时将皮带斩断,就算不被马蹄踩死,也会将她生生拖死在马后。

若真的运气如此不佳,王妩自问是没那个反应力能及时从悬于马腹边上的刀鞘中拔出刀来,倒不如随身带这么一把。

三百里有多远?王妩全无概念,也不知道这时候的距离单位和公里怎么换算。她只觉得她以前一辈子骑的马加起来,也没那么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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