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4章 尔等蝼蚁,只配在我脚下臣服!(1/2)
作品:《开局签到大内密探》“刘煜!”>
刚才,杨岚就觉得这黑衣人的轮廓有些眼熟,没想到竟真是刘煜。>
十年前,刘煜奉命巡查东南沿海,结果突然失踪,推断极有可能被伪汉的圣者所杀。>
可如今,他怎么非但没死,反而成了伪汉的国君?>
“刘煜,呵呵!”那人背着手,仰头向天,“快四百八十多年了吧?没想到如今我的名字都快要被人给忘了!”>
“你的名字……难道说,你是刘枫!”杨岚恍然。>
当初在太庙,他也被刘家的这笔烂账搞得有点犯晕。>
刘枫暗算刘榛,夺取了他的机缘而成圣;刘榛心怀不甘,对刘枫施以诅咒,最终使得刘枫遭到天谴而短命。>
只不过,刘枫同样不甘因此而殒命,于是临死前夺舍了刘煜的一位兄弟后不知所踪。>
至于刘煜自己,则觊觎刘枫的圣躯,结果自己的灵魂被困在其中长达四百年,直至最后被杨岚发觉并镇压。>
之后,杨岚利用幽冥傀儡术控制了刘煜供刘霖差遣。>
久而久之,人们早就习惯将这张脸与“刘煜”这名字画上等号。>
却都忘了,这张脸原本的主人,叫刘枫!>
而刘枫的下落,之后也几乎没人再关心、关注过。>
毕竟,夺舍之法虽能苟延性命,但实则等价于重头开始修炼。>
只要不成圣,纵然是亚圣巅峰的寿元都不可能超过四百岁。>
所以在杨岚他们看来,刘枫极有可能已经死去。>
可万万没想到,这家伙非但没死,竟真被他成了圣者。>
并且,如今他更是得到了浮岛的机缘,一跃而成为真圣。>
若是之前,自己根本不会把他放在眼里。>
可现在,自己实力受损,还真未见得是他的对手。>
“哼哼,不错,我就是神武大帝,刘枫!”>
“我倒是很好奇,你怎么会没死?”>
“若是别人问我这个,我根本懒得和他多说半个字。可对你,我倒是愿意说上几句。毕竟,若不是因为你,我的圣躯也不会保存得如此完好!就这一点来说,我还真得感谢你!”>
随即,刘枫便将经历简述了一番,大致与杨岚猜测得差不多:>
当初离开皇都后,他隐姓埋名拼命修炼,以期能早日成圣,却始终无法如愿。>
后来,他听闻东海有成圣的机缘,便冒死前往。>
最终,历经九死一生,真被他在那座岛上觅得圣契而成圣。>
巩固境界后,刘枫发誓要夺回曾经属于自己的一切。>
可最终他震惊地发现,时代变了。>
曾经绝迹数百年的圣者,如今竟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非但是大汉皇都,北漠、西域、南荒,甚至是扶桑国都有圣者坐镇。而他小圣境初入的实力,在这些人面前真的有些不够看。>
于是,他只得权且隐忍,暗中观望,韬光养晦直至仙山出世夺得机缘,一飞冲天。>
至于为何会认得杨岚,则完全是个巧合。>
当时,他在东南海域偶见巡查的刘煜,立刻将之擒获并抹去了杨岚残留在他脑海中的精神力。>
之后,他夺舍“刘煜”。>
因为这原本就是他自己的圣躯,故而并没有遇到什么阻碍,相反因为找到了最为契合的身躯,刘枫的实力反而暴增了一大截。>
而夺舍后他融合了记忆,这才会对大汉的情形了如指掌。>
“原来如此!”杨岚眼神不善。>
当初留下刘煜,完全是权宜之计,没想到如今竟替人做嫁衣。>
而在太庙,刘榛和刘煜都曾对刘枫骂不绝口,称其为卑鄙小人。>
今日看来,这并非虚言。>
眼前这人的目光中,始终闪烁着令人心悸的冷意,与对一切都永无餍足的贪婪。>
“好了,既然你已经知道一切,那便不能再让你活着离开。”刘枫说话间,眼中杀意大盛,“如今的大汉,就只你一个圣者。你若是死了,我将再次成为它的主人!”>
“同为真圣,你就这么自信能吃定我?”说话间,杨岚斗魂释放。>
“嗯?怎么回事!”刘枫一惊。>
可很快,他就回过神来,眼神中亦是带着一丝震惊。>
“斗魂!你竟然凝练出了斗魂!”>
“呵,你的见识还挺广博。”杨岚也略感诧异。>
这刘枫,看起来还真不是一个容易对付的主。>
“哼!当年我阅遍天下典籍,区区斗魂如何不知!”刘枫冷冷一笑,道,“你能凝练出斗魂,的确堪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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