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仙人(1/2)

作品:《法则天尊

眼看这一剑就要把泪眼婆娑的少女困住,高空之上忽然几声雷鸣,第一个字尚在千里之外,第二字就已经近了百里,第三字时如在耳边大吼,第四个字时已经响如牛鼓。

“淫贼去死!”

这四个字声震四野,接着便是无边白色光海扑来。别说欧阳华还没回过神,便是回过神了也躲不开。

“尼玛,这是那个吃了雄心豹子胆,敢在太岁后上动土?”

……

白云山高有千丈,云雾深处有神仙的说法,已经口口相传了不知道多少代人。享受了这么多供奉,该死的神仙从来不露面,早就超过深居简出的县太爷,最起码县太爷每年都会到下面巡视巡视,顺便收收税金什么的。

话说离白云山不远有一座小县城名叫白云城,城中有一户姓丁的人家,家中有良田万顷,库房里塞满了金银财宝,乃是当地有名的富户。

这户人家的主人姓丁名国,生有二子,长子丁明,次子丁立。其中就数丁立自小喜好听神仙怪诞的传说,常常在嘴边挂着“神仙长什么样?”,眼巴巴想象着神仙在空中飞来飞去的潇洒,总想知道那是一种什么滋味。

按照古老流传下来的说法,想要见到神仙其实很容易,只要能通过神仙的测试就行。

“神仙的测试?也不知道是哪代人弄得恶搞。”当丁立从山上的破庙出来时,就一直嘀咕的这句话。

他自知出身不好,不是嫡出,家中的富贵只能看不能用,便打算搏一把,看能不能改变自己的命运。回家对娘亲说起这事儿,她泪眼婆娑,哽咽着苦劝。只可惜丁立打定主意,非要一意孤行,她也没法,只好听之任之,暗中祈求神仙显灵让他一事无成方好。

神仙的考验倒没有多难,第一件事儿就是百日之内,做一百件好事,还能让受帮助的人诚心感谢;第二件事儿就是做一件事情,让人们十年之后都还记得;第三件事儿就是赤脚从山下走到山上。听庙祝说,只要做成了这三件事儿,就能见到神仙,还能学会功法。

丁立仔细想了想,除了第三件事情比较让人蛋疼之外,到没啥难度。第一件事情,他在一天之内就完成了,给了一百个乞丐每人一百文钱,顿时博得众乞丐的交口称赞,号称大善人;第二件事情,花了一个月,这小子死乞白赖的央求爹爹给道观供奉的神仙塑了金身,还恬不知耻的在功德薄上写下了自己的名字,当然,一年的零花钱是没有了。

只剩下最后一件事情。天蒙蒙亮,丁立出了家门,街上一个鬼影子都没有,这个时候娘亲还在睡觉,这样做也是免得她老人家看到自家儿子受苦伤心落泪。

脱了鞋袜,赤脚踩在地面上,打小娇生惯养的身板立刻起了反应,浑身打了个哆嗦,在这一瞬间,脑子里冒出了一个魔鬼,不断诱惑着他“已经有了富裕的生活,还这么折腾干什么?放弃吧,放弃吧。”

咬咬牙,想想自己的梦想,丁立知道必须坚持下去,不管神仙是不是真的存在,都必须试一试,不试怎么知道真伪呢?

一路狂奔,可惜这货从小没有出过白云城,中途走了不少弯路,浪费了不少时间。从白云城到山脚,走了许多小时,早就疲累欲死,身上带的早点也几乎耗尽,便在此时从山上飞出一道碧绿色的云光。

丁立眼见有云光来接,也不管第三件事情有没有完成,顿时一跤跌倒云头,强忍着身上的酸麻,等着云光带他去见神仙。

神仙是何许人?这货的额头满布黑线,脸上黑光盎然,就是山上破庙的那个庙祝。他长了一头乱糟糟的头发,活像鸡窝;身上穿着一件道袍也是破破烂烂不成体统;一脸痞气,比土匪还像土匪。只有那双眼睛明亮的吓人,被他一扫,丁立忍不住双眼刺疼,低下了头。

庙祝见到他的第一眼就问道:“你想做神仙的弟子?”

“嗯!”丁立随口回答,心里腹诽道:“不是废话吗?不想做神仙的弟子,我干嘛弄出这么多的事情,嫌自己吃饱撑的吗?”

庙祝没有理睬这货的不恭,随手打出了一道碧绿色光团。只见光芒一闪,这货还来不及出声询问,光团就落在身上。

他顿时惨叫一声,满地打滚,只觉得浑身上下仿佛被千刀万剐,说不出的痛苦。偏偏头脑清醒,将庙祝说的每一句话都听的清清楚楚。

“百年前,我本是城中的一个泼皮,因母亲双眼失明的缘故,费尽千辛万苦方才通过测试,见到她老人家,求她出手相助。”

“她老人家给我两条路走,一条是放下人间一切恩怨随他修行,另一条是回家侍奉娘亲。嘿嘿,我当时说了一句世上可有不忠不孝的神仙?于是被她老人家传授了一部功法,就将我送回家中。”

“如今,我功法不成,即将辞世。本想着再没有一人能通过考验,只能将一身所学带入地下,没想到你找上门来。”

“天意如刀,并非我等凡人能够揣测。我这便将功法传给你,至于你想拜神仙为师,我却无能为力。或许山上云雾深处真的有神仙?你不妨自己上去瞧瞧吧。不过,这山可从来没有人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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