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三十八章 小偷

作品:《走夜路莫回头

来福被村民发现时,他正顺着墙根躺在一堵半截青砖墙前,口眼歪斜,血迹干涸凝结在半边脸上。

他醒后的第一句话是:会爷还在下面。说完这句话,来福看到村民惊奇的眼光,从眼神中,他终于意识到,没有人相信他的话,现实也许是没有人听清他说的什么,就连自己说了些什么也不是很清楚。

他的半张嘴像长给了别人不受控制,而且,涎水正顺着耷拉下来的嘴角往下流。

有人说:这是怎么了,不会受风了吧。

“吊线风?”

有个曾经被吊过线,以过来人的身份说:不是,眼睛没有被吊起,你们看,圆圆鼓鼓的,看上去跟好眼没有区别,一边一个,不符合吊线风的特征,上边一个下边一个。

终于,有人看到来福蜷缩扭曲在胸前的一只手,正常人做不出这种高难度动作,这个人说:拴住了。

来福心里明白,天灾人祸赶在一起了,但是,他确实看到会爷还在地道里,而且,因为找不到上来的路,头发和胡须急成了白色,嗓子似乎也发不出声来,如果迷糊在这里,他或许能够找到会爷的下落。

来福这么想时,迷糊正和张团长等人一起面对着一处茂林犯愁。一年以后,当迷糊回到村子里后,终于在一处暗道里找到了会爷,他初见光明时,已经成为了一个白化人。

但是此时,在张团长一行人南去的路上,一片茂林挡住了去路。

他们已经换了一身行头,打扮成赶脚人的模样,推上了两辆独轮车。这些道具对于韩老大和石头来说手到擒来,一个晚上的功夫光顾了几家高屋大院之后就制备齐全,而且身上还多了十多块大洋。除此之外,两个人还摸到了几把使手家伙,一张铡刀、两把杀猪刀和三把锈迹斑斑的镰刀。

两个人是这么想的,有利器总比没有利器要强。这些土装备配在队伍里,如果赶上遭遇战,贴身肉搏的时候,战斗力就能瞬间增强。

更让韩老大啧啧称赞的是这把铡刀,刀刃历经磨练,刃体半寸的地方发出蓝汪汪的冷光,不像铡草机倒像天生杀人的利器。他掂在手上试试份量,和自己的臂力相符,抡起来既能当刀又能当棍,可以连砍带削砸倒一片。

后半夜,当韩老大推着独轮车和战利品回到张团长等人身边时,一直在身后的石头推着另外一辆独轮车消失了。

眼瞅着天色渐亮,众人着实捏了一把汗,生怕石头惹出什么事端。但是,班长却胸有成竹,他对张团长打保票说:这孩子办事踏实,一步一个脚印,保准让您满意。

石头也是有来历的,据石头自己讲,他的出身和耗子差不多,从小流浪街头,是个地道混社会的。被军队抓壮丁前,在家乡一带小有名气。和耗子有所区别,耗子凭借蹭百家饭和乡亲们婚丧嫁娶的饭食活着,而石头则不同,他靠的是手艺。这种手艺对于某些人来说需要极高的天赋,石头显然就是这种人。

他的两个手指能够在热水中探囊取物不留痕迹,手上一公分的小刀片夹在指缝中,割破行人的口袋易如反掌且无影无形。但是,上天也是公平的,赐予他一双快手,却附赠了两条慢腿。

他的膝盖和其他人不同,大概是类似于风湿关节一类的毛病,不妨碍走路,但是跑步时大胯有些分不开,不跟劲,因此一旦跑动起来,看上去只有两条小腿在轮流前进。

这和石头侠光盗影的理想相去甚远,因此,碍于腿脚因素,在石头成为一位士兵前,依旧是个混混,而没有大的质的飞跃。

业内,石头凭借一双快手,获得了一个好听的绰号,小刀。

在张团长的队伍中,除了自己,大概没有人知道这个绰号,而这个手艺,在军队的几个月里,他一次也没有用过。他的工作是一把大号菜刀,对于石头来说,能够天天守着一堆现成的蔬菜,基本就是神仙过的日子。因此,他没有必要再耍弄小刀片子。

快到黎明时分,张团长等人还在为石头担心的时候,一头瘦小的毛驴出现在视线里,毛驴身后,石头正推着独轮车一步步悠闲的走过来。众人不知道的是,这种看似悠闲的脚步却达到了石头奔跑的急速范围,应该属于百米冲刺的范畴。

在他身后,传过来一个急促的声音:小偷,抓住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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