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章 城(2/3)

作品:《第101次重生

积攒的钱全部交了偷渡费还不够,还签下了做两年白工的协议。

封闭的集装箱内挤满了人,人们或坐或躺,精神萎靡。

这已经是在海上的第三天。空气不流通,拉屎拉尿都在集装箱内,里面充满着恶心的臭味。

然而人已经待的太久,鼻子都麻木了。

一个年轻的男人坐在一个风口下,外面的阳光透过小孔投射了进来,落到他手中的一张彩色广告上。

单保存的很好,外面还套了塑封,只不过折叠久了,露出发白的折痕。

上面印着的广告词说明是一个前些年很火的家居坊的广告,穿着白色旗袍的女子侧躺在银灰色的大床上,神情慵懒又闲适。

“阿宇,又在看广告啊。”男人旁边一个中年矮胖的男人凑过头来,笑着道,“是你女朋友?”

“林叔。”陆成宇打了声招呼,把单叠好小心揣进怀中。没有过多解释。

林叔看他神情,改了口,“很漂亮啊,还是明星?你就是为了她,才想要偷渡香港的吧?”

陆成宇唇角扬了扬,一向沉寂的黑眸似有光彩流动,低声道,“我想赚很多钱,用最快的方式。”

她已经走的太远了,他必须走捷径才能赶得上。

“年轻人。”林叔拍了拍他的肩,一脸沧桑笑了笑。

这里偷渡的所有人何尝不是抱着这种想法,为此豁出命来偷渡到港岛去。

幸运的事,他们这一个集装箱躲过了海关的检查,有惊无险地终于上了岸。

陆成宇被签了白工的工厂领走,和林叔分道扬镳。这一别,各人艰辛的路才真正开始。

陆成宇进了砖窑厂,先是在监工的鞭子下做苦力。这窑厂是青龙会的一个场子。而青龙会则是当地赫赫有名的黑社/会。

陆成宇性子烈,做事又狠,头脑也灵光,很快和监工、经理混熟,不到半年就脱离了苦工的身份,一路往上爬,靠了个大佬做人保镖和司机。

几次谈口子下来,帮派里外都知道了大佬身边有这么一个叫做陆成宇的打手,好勇斗狠,颇得大佬赏识。

两年时间,陆成宇身上添了无数伤,身价也丰厚起来。他盘算着攒够了钱就回大陆去。

然而,这种地方从来不是想进就进,想离开就能离开的地方。

这之后,唐心悦一心扑在工作上,第三年就当了设计部的总监。她把这几年的积蓄付了首付,在城里买了一套四室一厅130多面积的房子。

“唐岩唐恬,好好读书,到时尽量填报北京这边的大学,知道了吗?”

2002年年末,唐心悦抽空回了趟广荣市,在弟弟妹妹两人就读的高中旁边给他们租了个房子,唐心悦接了母亲出来,方便照顾两个刚升入高中的孩子。

这几年,由于唐心悦每个月都要寄钱回来,家里的经济条件大大改善,两个孩子营养充足,身体健康,学习成绩也不错。

唐岩抱着唐心悦胳膊,“姐,期末考试成绩我比唐恬好,是不是要给我奖励啊?”

唐恬不依,抱着唐心悦撒娇,“姐!你说说他!整天上课不认真听讲,东玩西玩的!”

唐岩吐舌头,“那怎么样,我成绩还是比你好--哎呀!”他捂着脑袋,委屈地眨巴眼,“姐,你怎么弹我!”

唐心悦在他脑袋上薅了一把,“你就耍小聪明吧,初中课程简单还容许你玩一玩,但上了高中就不一样了。北京的大学也不是那么好考的。”

唐岩点头如捣蒜,“好好,我一定好好上学,考清华北大!”

唐恬不甘示弱,“我也要考清华北大!”

唐心悦一手揽过一个,欣慰道,“好!我们唐家的孩子就是有志气!姐在那边买了房子,等你们到了北京读书,我们就住一起,以后你们就留在北京工作,就是首都人了。”

“北京?”两个孩子以前想都不敢想,有朝一日竟然能够离开这座偏远落后的小城,到祖国的心脏首都去。在姐以前的电话中,北京是个多么令人向往的城市啊。

两个孩子心中都憋足了劲儿,发誓一定要考到北京去。

唐心悦摸出红包,一人手上塞一个,千叮万嘱,“提前给你们的过年前,拿去买衣服和吃的,别委屈自己,听到没。”

陆秀云只有小学文化,除了照顾他们衣食起居,还保留着节俭的生活习惯,怕孩子们养成花钱大手大脚的习惯,几乎不给两个孩子零用钱。唐心悦偷偷给两个孩子零花钱也是让他们挺起摇杆来,该买的还是要买,让他们不要在学校被人歧视瞧不起。

不料两个小的对视一眼,手都背在背后,不肯接。

唐心悦不解,“怎么了,刚才不是还闹着要奖励吗?”

“不要了!”刚才不过是闹着和姐姐亲近一下,唐岩动了动嘴唇,做了个鬼脸一溜烟儿跑了。

“唐岩!”唐心悦叫都叫不住,回头一看唐恬,奇怪道,“怎么了这是?过年钱都不要啊?”

唐恬脸颊微红,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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