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九五章 何罪之有?狱中感悟(2/3)

作品:《后明余晖

记住了。

“周长风”留下的样貌底子确实不错,难怪以前能够从容不迫的穿梭于万花丛中,所以这两年周长风隔三差五的也能收到来自全国各地的姑娘们寄来的爱慕之信。

这下又有乐子喽。

翌日,侍从人员像往常一样将车停在宅第门口接送他,周长风权当一切都未发生过,就这样进了皇城来到了办公的地方。

他一进屋还没来得及坐下,神情古怪的罗符就开口了。

“陛下让你跟我交接一下各种事务,然后直接去她那里。”

“啊哈?这是怎么了?”

“我咋知道?”罗符捂额无奈道:“我怕是又得一人忙俩人的活了。”

简单交接完事务以后,周长风就径直去了昭仁殿。

因为乾清宫东西两处暖阁装修的缘故,一路上可见不少工人和堆放的建材。

等他走进熟悉的昭仁殿东次间,只见一袭黑衣黑裙的朱泠婧就站在御案旁,双手抱胸倚靠着桌角,目光紧盯着他。

嘶,这怎么看着像是要兴师问罪呢?

不过考虑到自己底气十足,周长风非常自信地率先开口道:“参见陛下,您有什么事吗?”

朱泠婧翻了个白眼,“揣着明白装糊涂?你可真有意思。”

“陛下,我得为自己做无罪辩护,平江伯次子的行径过于离谱,我只是为全军将士出口恶气。”周长风一本正经地拱手答道。

无罪辩护?朱泠婧被逗乐了。

“那你倒是说说,何罪之有?”

这个反问倒是周某人未曾料想到的,如果按照法条罪名一个一个指控,那么昨夜他违反法条的举动还真不少。

一,依照《京城防务及治安条例修正案》,罪名之一是在京城擅自开枪。

二,依照《大明刑律》,罪名之二是恶意伤人致死。

三,依照《大明刑律》,罪名之三是拒绝接受上元县警的拘捕。

四,依照《大明军律修正案》,罪名之四是作为现役军人干涉民间刑事。

于是他粗略的扯了几句,朱泠婧无奈地晃了晃手,“这事没什么可管的,走流程便是,你从前不是说觉着监狱里呆着很舒服么?这回也去休假几天吧。”

周长风有些懊恼地说:“陛下,我突然觉得不划算啊,那杂种之后会受什么处罚?啧,妈的早知道昨晚给他来两枪了。”

“嘴巴放干净。”面无表情的朱泠婧“呵”了一声,淡淡道:“那就该问你自己了,为何手软。”

“呃……”周长风诧异地望着她,“陛下你这话说的……”

“于我个人来说,这事没有不妥。”朱泠婧不以为意地说。

接着,她又沉吟道:“之前还觉着你识相了,没想到这回多少还是有些意气用事,到底不适合从政。”

“陛下,这我得澄清一下,呃…我当时问小诗是要规矩点还是嚣张点,她说要我嚣张些,煞煞他们的威风。”说着,周长风耸了耸肩。

朱泠婧知道他这不是什么推卸责任,哑然失笑道:“你倒是很宠她。”

“新婚没多久就得在外打仗,没太多工夫陪她,所以现在尽量顺她的心思来呗。”

“难以置信……”

朱泠婧微微蹙眉,托着下巴盯着他,“就常理来说,像你这种从前拈花惹草的人可不会有这样的德性和觉悟,怪哦,唔…难道当年撞车那事给你撞开窍了?”

她的疑惑之问周长风无法作答,只能感叹这女人的眼光和感觉确实挺犀利。

“够了,你退下吧。”

虽说只是走流程,但因为此案的特殊性,实际判决会是什么样子简直能用脚趾头猜到。

要是在英美这种施行海洋法系的国家,恐怕周某人会被当庭宣布无罪,取消指控。

不过这里毕竟是大明,既然已经摆上了明面,那就必须得遵循基本的程序正义。

从个人情感来讲的话,朱泠婧倒是很欣赏周长风的所作所为,不过她眼下只能当作旁观者来审视这一切。

或者说,她觉得没必要因此随意动用特赦大权。

接下来的几天里,后续事情完全不出意料。

兵部军法司按部就班的审理了此案,但是撤销了对周长风的刑事指控。

对于军人而言,军法大于国法。相应的,虽然军事法院不予审理,默认他无罪,但民间刑事部门理论上仍可以接受关于他的起诉。

平江伯府还不至于猖狂到没脑子的地步,这几天一直夹着尾巴做人,所以针对周某人的起诉实际上是由上元县刑房发起的。

上元县刑房也怕引起公怨,所以澄清这只是正常程序,并不是故意起诉。

应天府刑厅负责审理此案,推官给定的判决结果是:杖刑八十、徒刑十二年;上报大理寺应用“特别减轻”法条。

大理寺复核批准,最终只剩下徒刑六个月。

即便如此,明军之中仍然有相当多的人表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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