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三十八章 鼎革大计 下(1/2)

作品:《战辽东

就在宋献策、许知远为耽罗朝廷日夜操劳的时候,楚凡也没闲着,除了不断给两人答疑解惑之外,他还在修改审定以《大明律》为基础的《耽罗律》;除了《大明律》本身外,楚凡还得参考大明历朝作为《大明律》补充的各种律令,工作量相当大。

在这过程中,楚凡发现,如果仅仅从纸面上看,大明对于百姓是相当宽厚的,最为典型的便是“养济院”、“惠民药局”和“漏泽园”,这三样分别相当于后世的敬老院、全民医保和公墓,让楚凡吃惊地是,这些全都是免费的!

不仅如此,养老也是免费的,洪武年间规定,“八十岁以上老人每月给五斗米三斤酒和五斤肉,九十岁以上的老人更加给一匹帛和十斤絮”;明太祖之后成化之前,历任皇帝还不断给这个制度加码,英宗时更把养老年龄降低到了七十岁!

民生方面如此,限制土地兼并同样如此,《大明律》中虽然有士绅免除徭役的条款,可从没规定士绅和读书人可以不纳粮!士绅不纳粮是从嘉靖年间才开始写入补充律令的,而且还根据品级有相应的限额——当然,楚凡也知道在此之前这帮子读书人肯定就开始逃税了,嘉靖朝不过是补了个合法的手续而已。

这也难怪,所谓“好经都被和尚念歪了”,只要是人*治社会,这样的变化就避免不了。

如何把人*治社会变为法*治社会,彻底杜绝这样的现象那是后话,楚凡当前的任务就是先把纸面的功夫做好,修订出一本可以立即执行的《耽罗律》。

好的律令当然要保留,楚凡动刀的地方便是士绅特权这一块。

既然士绅免税的滥*觞是《大明律》中免除徭役的条款,那楚凡干脆就把除了兵役之外的所有徭役都免了!

他这么做也是经过深思熟虑的。

古代的徭役制度实在是个滥用权力的大黑洞!平心而论,不用花钱便能让人白干活这种事对于人性的考验太大了,很少有人能在这样的诱惑下把持得住,尤其是那些一手遮天的“父母官”——既然征发民伕服徭役的借口多得是,那为什么不让他们帮自己干点私活呢?即便没私活可干,也可以用他们的劳动换点利益呀,这就是古代徭役越来越繁重的根本原因!

其实要解决这个问题也简单,那就是将所有需要征发徭役的事务,比如修筑城墙、兴修水利、押运物资等等全部改为有偿服务;百姓付出劳动,官府给予报酬,最终将无偿征发转变为外包业务。

光把免除徭役这个口子扎紧还不够,楚凡在《耽罗律》中特意加了一条便是“所有田土,无论大小,均需依律纳税,士绅不得例外”,从纸面上杜绝了特*权阶级兼并土地转移赋税的可能。

当然,楚凡知道这么搞“一刀切”也是有问题的——如果大家都一样,没有任何实际的好处,谁会冒着生命危险帮你打江山?

为此,楚凡抛出了另一个诱饵,那就是东印度公司的股份——耽罗国乃至即将成立的朝鲜傀儡政府中,各种勋贵和官吏将根据各自等级获得一定数量的股份;获得的方式有两种,一种是赏赐,一种是购买权。

这样做好处多多:首先是特*权得以彰显。所谓特*权,无非就是普罗大众没有的你有,而且拥有的这个权利能带来巨大好处。大明的读书人为什么能高人一等?还不就因为一入此门就能获得免除徭役赋税的特*权;而这特权又能转化为巨大的经济利益——本来应该交给朝廷的税银部分或是全部转交到读书人的手里;试想一下,如果读书人没这点好处,还会有那么多人趋之若鹜吗?

特*权的稀有独特和经济上的好处东印度公司的股份一样不少——自打牛岛基地粗定之后,东印度公司几乎停止了募股,而且以后楚凡将对股份控制得更严;而每一股第一年的分红足以让任何人都嫉妒得发狂。

其次便是能通过股权在经济上将这些权力拥有者们——不管是明人还是朝鲜人——捆绑在一起,大大增加了他们背叛的成本;楚凡相信这样的手段远比什么扣押家人作为人质要高明得多,毕竟,真金白银才是绝大多数人的终极追求目标。

第三便是能通过募股回笼大量的银子。这次撒出去的股权大部分都将是购买权,赏赐只占其中很小一部分——东印度公司虽说不怎么缺银子,可未来几个大项目,比如烟草、甘蔗、辣椒等原料的种植基地建设都是烧钱的黑洞,未雨绸缪是上策。

最后一点,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楚凡准备利用东印度公司扭转中国延续了几千年的观念,他要以商立国!

中国历史上,曾经有几次摸到了资本主义的门边,却因种种原因失之交臂;宋末是一个,明末是一个,两个时期江南一带手工作坊的规模都已经超过了工业革*命时期的英国,最后却没能完成那临门一脚。

表面上看,这两次都是因为异族入侵打断了这个进程,可深究一下便可以发现,“士农工商”这个等级观念在其中起到了极大的阻碍作用,换句话说,即便没有蒙古人和鞑子的入侵,资本主义也不可能顺利地在中国大地上降生。

以明清时期的盐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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