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七章 大宝藏(1/2)

作品:《路过金庸世界

路过百思不得其解。这只鹦鹉太奇怪,奇怪到他再睁只眼闭只眼也无法置之不理。他莫名其妙在梦里就穿越了,这只奇怪的鹦鹉居然能与他一起穿越,莫非有什么机关?难道真是有什么穿越系统,而这个鹦鹉就是系统的一环?

他把那只鹦鹉翻来覆去地检查一遍,但怎么看也是只普通的鹦鹉。错了,若是只普通的鹦鹉,还可以让它说说话来判断它是从哪里来,偏偏居然还是个哑巴。

算了,算了,这么认真地去揣测一只鹦鹉的心思,他也算是奇葩。想不出来索性就不想了,他在当地又逗留了一天,依然没见凌退思的大船追来,也或者是追过头,被他看漏了。总之,到了第二天,舟子醒了,他们再次上路。

这一路没再遇到什么危险,非常顺利地到了江陵府,当时正是满天晚霞收尽的时候。路过弃舟登岸,雇了一辆马车代步。他没有进城投宿,只在城外的村庄借住。

古代武侠里的民风果然是淳朴,敲敲门就有人开门,嘴乖叫一声“老丈人”,老丈人自然就引人进门,走到哪里,哪里就是民宿。哪像今天?随随便便你敢敲别家的门么?运气好人家误以为你是送快递的,因此开门了。但你敢跟人说想今晚借宿么?嗯,敢说就得敢承担后果。

路过还胡乱想着时,老丈人已经将他引进了屋,虽然住宿条件不怎么好,但求来的白住还挑剔,那就是自己的毛病了。

丁典已经清醒了,只是一身伤还未痊愈,非常虚弱。路过把这两日发生的事情简略地跟他说了一下,当然省略了凌退思许婚那一段。丁典自是非常感激,对凌退思居然利用自己的女儿也是唏嘘不已。

想起凌霜华的情意,路过实在是非常好奇。这半年来,丁典每夜不间断去给凌霜华送花,虽说与原著的“去凌霜华窗外看花”有些出入,但大体上大同小异,怎么会出现这么荒谬的结论?他连见都没见凌霜华两次啊,难道是后来他“英雄救美”,所以美人想以身相许?

大概是他欲言又止、欲言再止的态度太过明显,丁典察觉到了,问:“路兄弟,你想说什么?哥哥这条命是你救的,你想知道什么都但说无妨。”

丁典以为他也在好奇连城诀么?

路过笑了一笑,感慨道:“有些为难啊。凌小姐这一走,下次见面我们就是彻彻底底的敌人了。丁兄弟,你道若再见到凌退思,我们该怎么办?”

丁典稍微愣了一下,无力地叹了一口气,又闭上了眼睛,道:“大丈夫恩怨分明,该怎么做就怎么做。”

路过有些诧异丁典会这样说,毕竟当年的丁典可是对穿他琵琶骨、囚禁他长达七年、每月严刑拷打不断、最后还用金波旬花毒死了他的凌退思,只简简单单回了一句:“看在霜华的份上,我不与你追究了。”

这是何等的云淡风轻,爱情至上。

但再想一想,他也想明白了。事情未到时,谁都能理智地说出“恩怨分明”,但真正事情发生了,却往往是感情在做决定。丁典估计就是这种典型。

其实路过还有一点没有想到。若只有自己,丁典当然可以任凭自己的意愿,不去计较什么恩怨不恩怨,但现在他们里头是路过在主导,他只是路过的拖累,若说一句“一笔勾销”,那完全是在拿别人的功劳做人情、显道德,纯粹站着说话不腰疼,还给路过增加压力和危险。

丁典是君子,路过那绝对是该送人情时,绝不会手软的人。

“你说得对,大丈夫是该恩怨分明。但看在凌小姐的面上,放他一马也无所谓。留人一条路,见面好说话。”

说到底,凌退思与他们没什么恩怨。至少再过几天,那绝对是井水不犯河水了。真正谁有恩谁有怨,那还难说得很。

丁典再次感受了路过的胸襟与大度,心服口服地闭目歇息了。

路过又去检查了一下那只鹦鹉的伤势。没办法,现在他周围全是伤病,就他这个大夫最命苦了。出乎意料的是,从上次被鹦鹉“疑似”吸去内力之后,他对这鹦鹉没再怎么照顾,但它背上的伤却反而在愈合。

他细琢磨了一下。神照经练成之后有起死回生的功效,所以当年狄云自杀都死透了,丁典也能把他救活。现在他不需要救活一个人,只是帮一直鹦鹉治伤,会事这样吗?神照经有疗伤功效,练完了能让一个死人复活,而只练一半,则可以帮一只鸟疗伤?

虽然觉得这个推理不太可靠,但鬼使神差地,他将那只鹦鹉再次捧在了掌中。这次他注意到了,不是巧合,是这鹦鹉一接触到他掌心,就很自觉的把一只鸟爪对准了他掌心“劳宫穴”,仿佛很清楚知道那里有什么。他催出的内息就透过这“劳宫穴”不断地往它的鸟爪里输送。

路过几乎是立刻就后悔了!

他极度怀疑这鹦鹉真的会北冥神功。当初他用内功替丁典疗伤时,只是觉得累了一点,歇息后运运气,真气会再慢慢恢复。现在他替这鹦鹉疗伤,根本什么反应都没有,它体内有没有什么奇经八脉——别说八脉,就连一脉都没有。他唯一能感觉到的就是它的爪子把他的内力吸走了,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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