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经纪公司的构想(1/2)

作品:《笑傲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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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张囯荣的唱片约让给顾佳辉,主要考虑到相爱你在出唱片是一件很繁琐的事情,林夕不可能说一个人就包办整张专辑,而且他脑子里也记不住那么多适合张囯荣的歌曲。

一个张国荣还好搞定,但以后合作的艺人多了,每个人都要这样去做,林夕就是有三头六臂也不可能忙得过来。

专业的事情留给更专业的人去做,这也是林夕一惯的原则。

当然顾佳辉想要签下张囯荣的想法也提醒了林夕,是时候应该考虑成立一家经纪公司了。

穿越到这个时空以来,林夕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自己在香港娱乐圈立足最大的优势是什么。

是脑子里各种影视、歌曲、吗?

答案无疑是否定的,因为这些东西总有一天会用完。虽然林夕也知道,只要他把脑子里的东西都“抄”出来,赚到的钱和名声已经足够他舒舒服服过好几辈子,可既然穿越了,他所追求的就绝不止是这二三十年的风光。

要想实现心中的野望,林夕真正的倚仗的还是自己对未来三十年多年历史走向的精准把握。

一方面,趁着香港娱乐产业最辉煌的这黄金十年,利用脑中各种影视、歌曲、完成资本的原始积累;另一方面,从现在开始就要开始编织各种关系网,确立自己在行业中无人能够取代的地位。

而要在这个时代掌控香港娱乐产业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控制发行渠道,可惜以林夕现在的实力,影响力最大的电视、电影这两块他基本都插不上手。

电视方面,市场已经被无线和丽的两家电视台瓜分,林夕也是好不容易才通过邱徳根入主丽的的机会,把这个对外封闭的市场撬开了一丝缝隙,但渠道仍旧是掌握在别人手上,而无论是这时候的丽的还是无线,都不是林夕能够染指的。

电影市场的情况虽然比电视略好一些,但也好不到哪里去。

从70年代初开始,香港就已经形成邵氏与嘉禾双雄对峙的局面,仅有的两条院线掌握在这两家公司手中。虽然邹闻怀在嘉禾推进独立制片制度,香港的电影公司只要愿意和嘉禾合作,拍好的电影都能通过嘉禾的院线和观众见面,但这其中也是亲疏有别的。

因为嘉禾既做院线也自己投资拍电影,所以好的档期自然都要留给自家投拍的电影,说白就是嘉禾吃肉,别的电影公司只能跟着分口汤。

这也是香港电影市场不够完善的一种表现,在大洋彼岸的好莱坞,相关法律直接规定一部电影的发行方和制作方不能同为一家公司,简单来说你做院线就不能自己投资拍电影,拍电影就不能有自己的院线。

香港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所以目前这样的格局一直会持续到今年新艺城成立才会被打破。

对于这间只存在了短短十年,却在香港影史上留下浓墨重彩一笔的电影公司,林夕一直都很感兴趣。

别的不说,当看看从这间公司的里走出来了哪些人就知道——徐可、吴宇森、曾志韦,无一不是后来香港影坛举足轻重的人物。

更不要说新艺城的三位创始人,麦嘉、石天和黄白鸣,前两位因为在90年代之后就选择销声匿迹于娱乐圈,名气不是那么响亮,但是黄白鸣直到林夕穿越那会都还活跃在香港影坛,虽然名气不复当年,但也算得上是一方大佬。

新艺城只是昙花十年,轮影响力比不上邵氏那样百足之虫死而不僵,论作为也没有达到嘉禾曾经的那个高度,又因为几位主要创作人后面因为创作理念的分歧,出走的出走,隐退的隐退,最终好好一间电影公司就这样轰然倒塌,不过其崛起的典型性却令人深思——特别是对于现在的林夕而言,想要在80年代这个港片群雄纷起的时代站稳脚跟,新艺城模式还是颇有借鉴价值的。

当然了,就是新艺城也没有彻底摆脱院线对电影公司的钳制,其成立后对香港电影市场格局最大的影响就是在嘉禾、邵氏之外又多出了一条院线,而新艺城背后的金主,金公主娱乐公司才是这条院线真正的老板。

新艺城的这帮人都是心高气傲之辈,以林夕这时候的名声资历,估计还不被他们看进眼里,再者就是林夕真的参与到新艺城的组建,最后还是要受制于背后的金公主,所以他对新艺城也只是关注,并没有要参与进去的打算。

电视台和电影院线这些林夕都暂时没有资金去收购,所以他只能先退而求其次,先控制住产业上游的内容提供,等到实力壮大之后不说倒逼着电视台、电影院线作出让步,至少也可以在谈判中占据更多的优势。

林夕手里有的是好的电视电影剧本,而他现在最缺的就是人。

成立经纪公司签下张囯荣只是第一步,接下来他还会考虑把那些以后会红但现在还没有出名的明星艺人都收归旗下。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才是林夕穿越之后最大的优势。

利用这些明星,他可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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