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 狂澜始(2/3)

作品:《扶桑镜梦

治元年(1864年初开始执行的。

可是呢,相比西洋历1860年亚罗号战争结束后,西洋诸国在中华得到的进口税优惠,这还是远远不如。

最起码,中华开始执行从量税,对工业品来说,这可比扶桑的从价税征的少多了。

之前维新派治政的时候,洋人就开始闹这个。

在当时,以外国惣奉行堀利熙为首的交涉人员,是以安政五年通商约定中的“两倍条款”为由,把各国公使怼了回去。

至于啥是两倍条款?

就是当年在签约的时候,幕府方面在外国贸易挂江川英龙、长崎奉行小栗忠顺的坚持下,在约书加入了这么一条:

“凡是各国输入的货物,其进口关税,双方采用两倍原则。

对某种输入扶桑的货物,如扶桑取关税比率取一,则对于同样的货物,当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时候,其输入关税的比例,不得超过二。

同时,双方约定,以交易金额计算,扶桑出口到签约国的该种货物,其价值不得超过从该签约国对扶桑输入总额。

对交易金额的总体计算,以当年之前三年总额为准。”

对等是不可能对等的。

这个两倍原则其实就是个退让条款,对同种货物而言,不但扶桑的进口关税比签约方少了一半的比率,而且还锁定了享有此权利的交易总额——也就是在这种不利条件下,扶桑输出的只能是同种商品的输入贸易额。

说实话,这个条款,当年双方都不愿意签:

幕府方面,觉得这明显是低人一等;

而洋人公使呢,虽然不觉得扶桑能有能力卖啥东西到自家本土,但对这种有约束的条款,那是天然的反感。

但考虑到扶桑毕竟还不是殖民地,玩蛮横贸易那是有成本的,洋人公使出于自己建功立业的考虑,最终还是同意了。

而幕府呢,在江川、小栗“有约束总比没有强”的理由下,也捏着鼻子认可了——毕竟双方关税一致这种好事,那是想都不敢想的。

可当年双方都漠不关心的这个条款,如今却成了一个问题:

别看西洋诸国全世界强迫别人通商和降低关税,可自己的关税,却一直在严防死守,比如天竺,如今就英吉利被玩惨了。

其实这么做是有道理的。

前些还没看出来问题,可自幕府1864年大举进行殖产兴业后,根据此条款,扶桑丝绸开始在欧罗巴攻城略地。

唯一的好处是,因为扶桑这几年窘迫导致进口丝绸不多,根据贸易额限制,所以输入还不多,因此没激起多大的问题。

可西洋诸国有远见的人士,纷纷指出,这个两倍条款就是个彻头彻尾地大坑,轻轻松松地就让扶桑打开了欧罗巴的大门。

“滑铁卢之惨败”,这就是各方对此的一致评价。

有了这个“两倍条款”,外国惣奉行堀利熙等人在和各国公使谈判关税的时候,那简直不要太爽:

如今扶桑也在搞殖产兴业,也大批引进了机械进行生产,论人工的话,扶桑可是比你们低多了。

要降低啥种类关税,可以啊,小心日后扶桑搞返销啊。”

虽说,全种类返销扶桑根本就做不到,这可多恶心人啊。

维新派这一失势,诸国公使们就联合起来,要求幕府先废除“两倍条款”,再把从价关税改成从量税——维新派熟悉各国形式,颇有软硬不吃的姿态,换成这些只会对内作威作福的幕臣,说不定就能偷袭一把

这理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

而且“安南事败”和“丙寅洋扰”后,扶桑攘夷之风又开始高涨,这打压一下,也是题中应有之义。

如果说假币是洋人受委屈不过的抱怨,改税是无事生非、得寸进尺,这两样做不做的到,可能都有得商量。

但定期开港,则是公使们势在必得:

本来根据安政五年(1858年)的通商约定,继长崎、神奈川、箱馆开港后,新泻港、江户、大坂和濑户内海某地,应陆续开埠——和横滨代表神奈川一样,兵库港当时并非是指点地点,反正是濑户内海靠近近畿那一块地方就可以。后来幕府和西洋人商量,才选择了兵库。

时间点呢,新泻是西洋历1860年1月1日,江户是,大坂和兵库则是。

新泻因为港口条件不行,之前各国公使都同意延期。

而拖到了今年庆应三年(1867年),这些地方都没有开埠的原因,则是文久二年(1862年)伦町约书的功劳。

文久二年,幕府使团在欧罗巴与各国交涉,以西洋历1859年7月1日三港开埠以来,扶桑物价飞涨导致民生艰难及攘夷盛行为由,通过减税承诺等条件,换取了延缓开埠的同意。

可延缓不是取消,根据伦町约书,两港两都应于1868年1月1日正式开埠。

而这个日子换成和历,那不就是庆应三年十二月七日嘛。

按照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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