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 大人(1/2)

作品:《流水随风

凌蓝大约跪了半柱香时间,膝盖都疼了,只是大堂之上始终没有一点动静。暗叹:我的天哪!这是什么世道啊,判案都得看县官的心情,再看看四周,衙役们都是盘腿而坐,而自己……(︶︿︶)唉,只能怪自己计划得不周密,只是我这计划本来就冒险。

终于,在又过了半柱香之后,楼大人心情好了,肯出来升堂。原本还懒懒散散的衙役立刻变得精神抖擞,哇靠,这是什么情况啊。只听一声“升堂!”“威武——”衙役们敲响手中的棍子。凌蓝抬头看,见那楼大人年纪轻轻,一表人才,只是双唇紧闭,身上散发出丝丝的冷酷,让人不敢正视。

“堂下何人。”凌蓝思索着,到底是用真名还是用在上书府编的假名。“本官再问一遍,堂下何人!”这一声喊,着实吓了凌蓝一跳。“小民王恩。”“你来京城所为何事?”“小民是赶考学子,特来上京赶考。”“据本官检验,两件衣服上的血迹是猪血,并非人血,你无罪,可起身说话。”

“谢大人。”楼大人终于开眼了,凌蓝的脚微微颤抖,站着等待楼大人的发问。

“这位公子,你为何会带着两件女装?”楼大人一脸疑惑,连旁边站着的衙役也很好奇,一个大男人怎么带着女装,难不成是有这种癖好?

“可能是小民的妹妹在小民出发前塞的吧,因为衣服小,且又藏在最下层,因此今日才发现。”凌蓝撒了一个谎,以后还会撒更多谎,但这也是迫不得已,不撒谎就会有生命危险。

“那这衣服上的猪血又怎么沾上去的呢?”

“这猪血是小民叫客栈伙计买的,只因不慎将装猪血的罐子打翻才沾上的。剩下的猪血还在小民客栈中的房间里。”

“那你为何要把带血的衣服交给乞丐,而且还是两个,这点让本官不能理解。”

“其实小民也不能理解,当时衣服沾上猪血,猪血与人血相像,直觉上会让人以为有人被杀,小民不知所措,想烧掉,但衣服也是湿的,烧不起来,也没时间等衣服干,交给别人处理,会被误会。只好找了两块布包好衣服,布太小,一块只能包一件,至于分给两个乞丐,也许是当时神智不清楚,而犯的错误。”

“哦,原来是这样。”衙役们异口同声说道。得来楼大人锐利的眼神,衙役个个闭了嘴,不敢发出一点声响。

啪!一声沉闷的声响打破这片沉寂。楼大人一脸严肃。“退堂。”“威武——”一件不是案子的案子终于解决。

凌蓝回到客栈的房间,让伙计把猪血拿出去,并提醒他不要让任何人进来,自己要读书了。伙计说了声“那客官有时叫小的,小的一定随传随到”后离开。

凌蓝看伙计走远,关上门,仔细在床下摸索,发现名册还在,松了一口气,忙活了一早上,想在该去附近看看地形,也好在尚书大人派行刺的人来是尽早逃离。至于名册,得找个能绝对信任的官,才能托付。

凌蓝吃完午饭,在街上四处看,她要记住这儿的地形。不知不觉走到人声嘈杂的地方。凌蓝怀着好奇心凑过去看,不看不要紧,一看让凌蓝顿时让她忘记呼吸:刑犯凌云,因勾结山贼,杀人抢劫,现证据确凿,前日押往京城由刑部审理,审理结果为一个月后处斩。这怎么可能,父亲一有正义感,二不贪财,怎会勾结山贼呢,一定是被人陷害的,一定是为了名册而陷害父亲。

凌蓝脑中一片空白,不知道自己是如何回到客栈的,难怪,来京城的一路上感觉到跟踪的人越来越少,到尚书府时可以那么容易就进去,原来,张尚书早得到消息,早早的等着自己,准备在家中守株待兔。只是他没想到自己还留一手。

在房中,凌蓝感到无力,现在回家只会给母亲和姐姐带来伤害,继续呆在这儿会有危险,名册不交到皇帝手中就不能阻止战争的爆发,到底该怎么办!怎么办!

突然,凌蓝脑海中划过一个念头:干脆假戏真做,金榜题名。

凌蓝被这突如其来的念头感到吃惊,这种事在前世看过的电视剧中也不是没有,或许可以拼一拼,如果自己没有前世的记忆,也许会像现在这种在封建制度中长大的女子一样,谨遵三从四德,只知道绣花织布,但自己接受过男女平等之类的教育,绝不唯唯诺诺,缩手缩脚。只要是为了家人,就算叫自己豁出命也绝不会说一声不。只要金榜题名,就有机会把名册交给皇帝,还可以趁机为父亲翻案,一举两得。就这么办!

凌蓝找出自己按前世记忆写出的诗文,也找出今世的书,整理好心情,仔细翻阅。这个时代的科举考的程序,与前世所差无几,只是内容比前世的简单多了,写几篇文章和几首诗而已。文章自认还过得去,至于诗词之类的,今世结合前世,应该也算是诗词中的佼佼者。自己的胜算还是大的。不过名字该改一改,凌蓝太女儿化了,王恩这个名被张尚书知道,用这个名字,难保不会被张尚书暗地里做手脚,所以也不能用。一定要取个简单易记的。既然前世叫霄蓝,那名字中就带个霄,免的太陌生,别人叫自己时自己没反应,这样很容易就会露馅。可是,该姓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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