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白眼狼(2/3)

作品:《王妃反穿记

我,说是不认识称,正好你在,你陪我送回家把钱取了呗?”

金杨一听有钱赚,倒是不计较刚才田方舟的态度,立马答应了。

金珠狐疑地看着这田方舟,他比金珠大一岁,今年十四了,该不会对金杨存着什么心思吧?要不然的话,刚才怎么不叫她去送鸭子?

可是金杨才十一岁,应该不会如此早熟吧?

金珠仔细搜索了一遍杨金珠的记忆,她是没有半点早熟的迹象,相反的,可能因为杨大山经常对李小莲施暴的缘故。杨金珠是很排斥男生的,在学校里很少跟男生说话,即便说话也是低着头,这点倒是跟金珠刚来时蛮像的。

“还是我去吧。”金珠说。

“别,大姐,一会金柳还得去山上拍摄,你跟着他们去吧。我带着金牛在小姑妈家等你们。”金杨忙说。

在外面卖东西她不怕。可是要说跟人打交道办事什么的金杨就有些胆怯,毕竟她是一个土生土长的乡下小姑娘,见识和眼光比金珠差的不是一点半点。这点她非常有自知自明。

正说着,刘助理喊开工了,金珠嘱咐金杨几句,只好跟着那八个小姑娘还有几个家长上了一辆大轿车。去了附近的一座山腰里。

下午的拍摄比上午累多了,几个小女孩子在山野间奔跑放歌。选了几处地方拍了不下十遍,几个小姑娘的脸上都是红彤彤汗津津的,尤其是金柳,她是领唱。她的镜头最多,自然也是最累的一个。

反反复复的一直到夕阳西下,刘助理才喊收工。回程的路上,几个小姑娘已经混熟了。叽叽喳喳地说着今天的见闻,毕竟这一天的经历对他们来说真像做梦一样。

谁知等金珠领着金柳回到杨小兰家,却见杨小红一家和周水仙以及金杏和金宝都在,金珠心里微微的有一点点失落,因为这一次杨小兰并没有通知他们来过节。

不过转而一想,上次端午节在这吃的那顿饭并不痛快,金珠也就释然了。

倒是杨小兰听说金柳去拍电视剧了,忙上前拉着金柳问了半天,摸着金柳的头说:“我们金柳长这么漂亮,能唱会跳的,要不将来去做大明星吧?”

“小姑妈,她还小呢,现在说这些太早了。”金珠担心金柳真存了这个念头,忙打岔。

“大明星好吗?”金杨问。

对一个闭塞的乡下小女孩子来说,追星是很遥远的事情。

“笨蛋,大明星当然好了,大明星有的是钱,人家拍一个广告就够你们挣一辈子了。”吴露撇着嘴说道。

她在镇里,条件比村子里好多了,有有线电视,有网络,还有报纸杂志等,故而对外界的了解比金珠几个多多了。

“你才笨蛋呢?不就是比我多知道了这一点点,显摆什么?”金杨也斜了她一眼。

“大姐,我想去做明星,我可以赚钱了。”金柳今天挣了她人生意义上第一笔钱,内心的激动是不言而喻的。

她觉得她一个小孩子随随便便拍了一天的戏挣了二百块钱还能管一顿饭,比金珠和金杨没日没夜地绣丝帕做衣服做糍粑包粽子轻松多了,所以她特别想自己挣钱让大家过上好日子。

“噗嗤,你以为今天去做了一回群众演员唱了那么几句跳了那么几下就能当明星?杨金柳,你也太天真了。”吴露依然是那副尖酸的嘴脸。

“那又怎地?我家金柳唱两句跳几下好歹挣到了二百块钱,不像有的人,唱了半天跳了半天连个名次都没取上。”金珠也恼了。

她说的是国庆晚会上吴露和刘雯雯的双人舞蹈没取上名次,梧桐中学里至少有70%以上的同学是苗族,所以会唱歌跳舞的实在是太多了,吴露和刘雯雯两个一直在镇子里生活,不像村子里经常有庆典活动,唱歌跳舞的机会多,相对而言,优势反而更明显。

“行了,金珠,你这娃子,真是一点亏也不吃,也不知随了谁。”杨小红见金珠戳到了吴露的痛处,很是不喜,忙开口训了一句。

“还能像谁?不是说家女随家姑吗?”金珠索性得罪她到底了,反正她从来也没给过金珠一个好脸色。

“得意什么?不就是碰巧做了一次群众演员,正经连句台词都没有就兴成这样?有本事的话将来就去考帝都传媒大学,我才服你。”吴露见金珠连她妈妈都嘲讽上了,母女两个一起上阵了。

可惜,金珠没兴趣奉陪了。

她摸了摸金柳的头,说:“金柳,大姐相信你,听大姐的,现在好好念书,等你考大学的时候再告诉大姐你喜欢做什么,大姐一定支持你。”

其实,以金珠的性格真想拉着弟弟妹妹们拂袖而去,可天色已晚,他们靠着两条腿走不到家,必须得等田长顺送,所以只能厚颜留下来蹭顿饭。

好在杨小兰已经开始摆桌了,金珠忙上前搭把手,而金杏则拉着金柳问她是怎么被选上的,今天挣了多少钱,见到什么大明星没有,那个导演有没有留联系方式等。

饭后,田长顺送周水仙三个和金珠四个回家,金珠见金柳拎着几个空篮子,颇为好奇那两只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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