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二章、去见康王(2/3)

作品:《王妃反穿记

不是什么大事,哥,我听说前几天康王外出狩猎送了一只黄羊过来,哥,妹妹没几天就要出阁了,不如你也带妹妹出城去狩一次猎,以后妹妹只怕没这个机会了。”

“这不胡闹吗?狩猎哪里是女孩子该做的事情?”

“哥哥不说,别人怎么会知道?我们也不去别处,就去自家的庄子里。”

“咱们家庄子可没有猎物,要去只能去康王的庄子,他家的庄子大,猎物比较多。”

金珠听了一笑,“那就更好了,到时我打扮成哥哥的小厮。”

“妹妹,说实话,你是不是想去见康王?”金柘一看金珠脸上的表情,瞬间明白自己被妹妹算计了。

“哥,我是真的有事情找他商量一下,我保证不会乱来,就这一次。”金珠上前扯着金拓的衣袖撒娇。

金柘虽然疼爱自己的妹妹,可毕竟男女有别,而自己又一直很忙,所以兄妹两个在一起待的时间并不多,也就金珠小的时候他为了怕这个妹妹被别人欺负,拉着她教了些几招防身术,后来他成亲后进了军营,兄妹两个在一起说话的时间就更少了,一般也就在晚饭桌上能见个面说两句话。

可不管怎样,他对这个妹妹的疼爱是不会减少的,所以见金珠这次这么郑重其次地找他,略一犹豫,他答应了。

因为他清楚,自己的这个妹妹做事向来有分寸,而且又极为聪明,要不然也会被冠为京城第一才女。

和金柘商量妥当出行的时间和方式,金珠便安心地上床了,只是躺下来后由于兴奋,她仍是睡不着。

金珠的兴奋是因为她想到了一个简单快捷的解决问题方法,那就是如果康王能在宫里直接发动宫变解决了那位皇帝,那么他们两个的婚礼便不用举行了。

而且在宫里解决这件事动静肯定小,说不定还能找别的什么托词,如此一来康王也不用背负弑兄的罪名和骂名,并且还能名正言顺地登基,因为本朝本来就有兄终弟及的先例。

可问题是,这件事如何才能在宫里解决呢?

因为康王很少有进宫的机会,即便是进宫,他也近不了皇帝的身边,更别说那些三层外三层的护卫了。

想了半天金珠也没有想到什么好法子。

“算了,还是让他自己去谋划去吧,这是他们男人之间的争斗,我还是不要跟着掺和了,省得增加了我自己的罪孽。”金珠临闭上眼睛前如是想着。

她怕万一自己罪孽加重的话菩萨责怪她不让她回去和黎想团聚就麻烦了。

金珠是在三天后在康王的庄园了见到他的,彼时她的身份是金柘的小厮,金柘给她找了一身小厮的衣服,出门前金珠也给自己画了妆,当然是往丑里化往黑里化。

好在金珠骑马的技术比较娴熟,跟着金柘、康王一起在庄园里狩猎也不显得突兀,走着走着金拓便找了个理由让金珠跟着康王了。

两人骑到了一片宽阔的草地,康王先下马了,看了眼马上的金珠,颇为赞赏地头,“没想到你的骑术这么好。”

“我哥教的。”金珠也跟着翻身下马了。

说实在的,她并不喜欢骑马,太颠,可金瑞昱说世道不太平,女孩子学会骑马也是一项逃生的技能。

“说吧,你有什么想法。”康王对金珠怎么学会骑马的不感兴趣,他感兴趣的是金珠约见他的目的。

自从接到金柘说要约他打猎之后,他便知道他送出去的东西有了回应,也就明白这个金珠肯定就是那个去现代转了一圈再回来的杨金珠。

有她跟着回来,他觉得自己的事情好办多了,至少她应该能说动金瑞昱站在他这边,或者最次也保持一个中立,这样的话他就省得腹背受敌了。

“我可以帮你说服我父亲,不过我更希望这件事你能在宫里解决,省得你背负后续的那些骂名,兄终弟及这个理由再名正言顺不过了。”金珠先开口了。

既然她是陪他回来讨公道的,她也就没必要和他藏什么心眼,能为他做的自然会去做,不能做的只能是靠他自己了。

康王听了盯着眼前的人,他见过金珠两次,知道面前的人肯定是化妆了,可这双眼睛做不了假,还是这么明亮这么耀眼。

可惜,这明亮耀眼的双眸却不属于他。

这个时候的康王突然有一个念头,如果眼前的人不是那个从异世回来的杨金珠该有多好,那样的话,他就可以轻易地俘获她的芳心了。

金珠定定地迎着他的目光,眼前的康王跟上一世的康学熙也不是很像,康王是真正在军营在战场上闯荡过的人,所以气质更偏冷,整张脸的棱角也更分明,当然,皮肤也更黑更粗糙些。

“就这个?”对方勾了勾唇角,露出一丝嘲讽。

“我不过是一个闺阁女子,能力有限,自然不及康王,我来找你就是想问问,你需要我为你做什么。”金珠有恼对方的不尊重。

可能也是在那个人人讲究平等讲究自由的时空待久了,金珠有不太适应这个时代的尊卑规则了。

果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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