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七章、有朋自远方来(2/3)

作品:《王妃反穿记

可问题是,他约的不是今天啊,今天他只打算和金珠叙旧谈私事,不办公事的啊。

homson被黎想搞糊涂了。

“es,icetomeetyou。”黎想伸出了他的右手去跟对方握手。

他对homson是久闻大名一直无缘得见,别看homson年轻,可他很有服装设计的才华,在国际上也是享有盛誉的,所以接到金珠请他吃饭的电话,他等不及赶来了。

当然,他来,还有一个目的,因为几年前他就知道homson对金珠似乎有点说不出的喜欢,只是那会的金珠还没有成年,homson不好下手,可回国后他可是没少撺掇金珠去美国学服装设计,所以黎想必须来表明他的身份。

“ello,你是珠?”homson跟黎想打过招呼之后,把目光落在了金柳身上,因为金柳的五官本来就跟金珠有点像,只不过她比金珠长得更婉约漂亮些,加上她这个年龄正跟几年前homson见金珠时差不多,所以他很轻易地把金柳当成了金珠。

“o,她是珠,我是珠的妹妹,sister,youngsister。”金柳见这老外伸出胳膊要拥抱她,忙笑着退了一步并连比划的指向了金珠。

“ello,homson,ee。”金珠笑着开口了,因为她压根没想到对方会认不出她来,还亏得她害怕他再次伸出他毛茸茸的手来拥抱他,一直没敢太上前。

“h,yod,myrettygirl,我非常非常想念你。”homson仍是张开双臂要拥抱金珠。

金珠站着没有动,黎想伸出手揽住了她的肩,另一只手握住了她的手,“orry,nohug,sheismyife,ife,youkno?”(不好意思,你不可以拥抱她,她是我的妻子,妻子,你明白吗?)

“好了,我们先进去吧,听你们说话累得慌,一会中文一会英文的。”顾盼盼笑着说。

她是黎想特地叫来的,也是因为知道这老外是来找人做时装代言的,如果入了他的眼,很有可能登上国外的那些大杂志封面,她明白黎想是想拉她一把,所以一起跟着来凑热闹了。

homson听了她的话眼睛一亮,其实一开始下车他就留意到她了,因为顾盼盼长得实在是太漂亮了,身材高挑,五官精致,面容白皙,她的漂亮跟金珠和金柳不一样,她是那种特别张扬的漂亮,绝对的惊艳,要不然张晓洁也不会选她一个生人做主角了。

听了翻译的话,homson对着翻译oe说了一串的英语,没等黎想和金珠开口,oe便问顾盼盼是做什么的。

得知顾盼盼和黎想现在正在拍一部古代宫廷的电视剧,homson点点头,口头邀请顾盼盼和黎想三天后一起去找他拍摄一组照片。

他没有把话说死,因为他必须根据这些演员们穿着他的衣服拍摄出来的效果决定用谁不用谁,虽然以他多年的经验看,他觉得眼前这两人应该还蛮适合他设计的衣服风格,可还存在一个上相不上相的问题,存在一个眼缘的问题。

“好了,远道来的朋友,我们进去吧,就不要在外面冻着了。”金珠大家堵在门口引起了好几个过往行人的注意,担心一会会引来不少粉丝围观。

“zhu,你真的结婚了?”homson见金珠的手仍是在黎想的手里握着,不由得追问了一句。

其实,他还真是蛮喜欢金珠的设计才华的,不光是设计才华,还有她的绘画才华,几年前他花了两千美金把金珠画的那幅凤凰的设计稿买下来,回到美国后曾经找人鉴定了一下,结果有人最高出到了两万美金,他没舍得卖。

这次来,他还打算跟金珠再要两幅字画呢,因为人家说了,金珠的字画很有盛唐遗风,而盛唐时期的字画鲜少存有留世的,因而有一定的收藏价值和研究价值。

“当然,如假包换。”金珠灿然一笑。

“h,myod,我的心碎了,zhu,你太不够朋友。”

不过homson的心碎没有持续两分钟,他便被这座四合院的客栈吸引了。

由于是冬天,院子里的花草树木都凋零了,可田云舟在每栋屋子的廊檐下都挂了灯笼和大红的中国结,很有一点年味的意思。

此外,这里工作的服务员穿的都是苗装,女孩子都是颜色艳丽的桃红色苗装,包着同色的头巾,很是俏丽活泼。

因为是元旦,来吃饭和住宿的游客比较多,得知黎想和金柳以及顾盼盼来了,这些游客们也不怕冷,都从房间里跑了出来,拉着黎想三个合影,期间也有几个金珠的书迷拿着书来找金珠签名。

homson见有人拿着书找金珠签字,便好奇地问旁边的金杨,金杨告诉他金珠是一位作家,而且还是一位畅销作家,homson便问金珠写的是什么书。

“我大姐写的是唐朝的皇帝李世民,李世民你听说过吗?”金杨用英语问他,她是刻意的想锻炼一下自己的口语表达能力。

homson听了忙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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