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庭辩(1/2)

作品:《妖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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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言罪,即煽动反对或推翻当朝统治的行为,处以族刑。【】若追风犯的是妄言罪,我平康王府七百余口都得处死。”

“啊?那这条写族规里干啥?这么多人给他陪葬。”张少斌对律典的兴趣越来越大了,好像处死追风不是他的目的,找到能处死追风的罪才是目的,他似乎是在跟张阳玩这个找茬游戏。

“这条是华夏之主定的,三都六郡都得遵从。”张阳有来言就有去语,他也不嫌累。

“私逃罪,追风要是私逃就天大的罪也没用,谁有他脚力好啊?逃了就逃了谁抓得回来呀?”张少斌头都不抬了,一边看还一边自言自语。“忤上罪,追风有忤上罪,他没大没小目无主上扰乱大殿。”

“是出言相忤还是动手相忤,受忤者何人?”

“他打骂火凤,所有人都听到看到了的。”

“哦?火凤在平康王府有何职务?”

“植物?植物啥意思?”

“火凤到底是什么身份?什么地位?她可算得上是追风的主上吗?火凤不过一禽,追风不过一兽,禽兽间闹点小小矛盾算得什么大事?还要我们所有的族长都聚在这大厅之上当成国事一般的议论吗?莫说追风与火凤,便是我们这些子侄之辈有些吵闹、厮打若无大伤也不当论罪吧?”张阳只顾着开脱追风之罪,也是一时气愤说话有些刻薄了。

“火凤能有什么地位?连我都只不过是少府主的下人罢了。”张鹏还对张阳那句话耿耿于怀。

“哥,你难道不明白我是为了救你才那么说的吗?”

“救我?你亲口对那熊妖说让它把我留下。现在又说是为了救我,我知道你哪句话是真的?”

“天地良心,你信也罢不信也罢,我今天不是来和你辩白这件事的。”

“行了”张少斌拉张鹏一把,让他坐在自己的身边。“就算追风没有忤上之罪,他也有阑入之罪。摘星殿岂是他擅闯之地?”

“阑入罪,也就是擅闯殿门罪即没有诏令或未得主人允许而擅自闯入府主居住和处理政务的宫殿。”张阳转面望着张振羽:“请问父亲那天追风是一人进殿还是随您一同进殿?”

“是跟我一起进来的”张振羽此时倒平静得很了。【】

“那就是您带他进殿的?”

“是的”

“二叔,既是我父亲带他进殿的,这阑入罪?”

“这个不算”张少斌倒有个痛快劲,他更有锲而不舍的精神,低着头一个劲的翻查着‘平康法典’

“大不敬罪,当我的面打火凤这总算是大不敬吧?”这死刑都快让张少斌从头数到尾了

“大不敬罪是指触犯帝主名讳、议论先帝的宗庙陵寝、醉歌于先帝宗庙之下、征召不到、对帝主使用过的器物处置不当等行为。二叔,您觉得这条合适吗?一您不是帝主,二追风也没做以上那些事呀。”

“这是不合适,这条肯定又是华夏之主定的。”张少斌越来越聪明了“渎职罪,贪赃罪,不孝罪,这更和追风没关系了。”

“恶逆罪,这是什么意思?”张少斌又不明白了

“就是谋杀或殴打尊亲的行为,包括打杀父母、祖父母、叔伯等。”张阳有意隐瞒了一些内容,其实这条追风真的是沾点边的。恶逆罪是指在家族内部的恶性侵害犯罪。当然包括杀亲,但绝不只是杀亲,只要是伤害家族内部成员的都算。追风打火凤只是没造成大的伤害,但打的确是打了,总不能说掐不算打吧?那就和说窃不算偷一样了。

“那这个也不算,不睦罪,哎,就是不睦罪,他和火凤不睦。”

“不睦罪是指在亲族内部互相侵害的犯罪。谋杀缌麻以内尊长,造成伤害或实际杀死的,死罪。尊长谋杀缌麻以内卑幼亲属已伤者,流放;已杀者,死罪。一火凤与追风并无亲属关系,二火凤既未死又无伤。”

“火凤有伤,火凤当时被打的鲜血淋淋,大家有目共睹。”张少斌忽略了一条就算火凤被打死了,她和追风也不算亲族内部关系。不过他顾不得了,能抓住一点是一点了。

“鲜血淋淋?追风,你当时所用是何种兵刃?”张阳终于给当事人一个说话的机会

“回少主人的话,我没用兵器。”

“没有兵器,鲜血何来?皮不破血怎么出来的?”

“回少主人的话,火凤是受了二少主的荆棘夺魂鞭的伤才出的血。”

“二叔,你的鞭子是什么时候交到追风手里的?”

“火凤的伤是我抽的不假,如果当时不是他把火凤扔过来,火凤怎么会受伤?”

“追风,你当时是瞄准了二少主的鞭子把火凤扔过去的吗?”张阳这话问的,傻子都知道不能承认。

“回少主人的话,不是的。我当时怕把火凤掐坏了,就松了手。也是我当时太过着急了,就没好气的甩了一下,恰恰就撞到二少主的鞭子上。”

“你胡说!”火凤终于忍不住了,她指着追风大喊:“你分明就是故意的。”追风这会儿可有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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