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九章:变法(1/3)

作品:《我是刘病已

法无禁止则既可为,这一个信条让汉家在前期的黄老政治家们发挥到了极致,但是这一条法家思想在众多方面都和儒家对立,但是十分符合现今汉室的情况,所以跟约法三章一样,这是汉室的立国之本。

而整个儒家的主张历史退化论,即由古至今是一个从大同到小康的发展进程,通俗来讲就是社会发展越来越烂,所以儒家崇尚上古三代的大同社会,认为要“法先王”,这是一种有限的历史退化论;法家则主张历史进化论。

儒家是性善论者,法家则是性恶论者。儒家申说仁爱,反对战争,传承诗书礼乐;法家则认为礼乐、诗书、修善孝弟、诚信贞廉、仁义和非兵,羞战是六种损害国家的害虫,称之为“六虱”,商君就曾“燔诗书而明法令”。

儒家主张君子治国和贤人政治;法家则认为要以文法吏治国,将学者、言古者、带剑者、患御者以及商工之民是五类社会蛀虫,称之为“五蠹”。

对于君主的权力,孟子主张“民贵君轻”,而李斯则说:“主独制于天下而无所制”,是典型的君主专制主义。

儒家富有宗法精神,特别重视家族伦理,讲求“以孝治天下”。

曾经有一个人对孔子说,他们那里的人特别正直,父亲偷了羊,儿子能够大义灭亲出来指证父亲的盗窃行为。孔子听后就很不以为然地说,我们这里的人对正直有不同的理解,即“父为子隐,子为父隐”。

孔子显然认为对于父母的错误,子女应该讳而不言,但法家就不一样了,法家认为应当“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既不考虑宗法,也不考虑身份,一切均以法律为准绳。

上世亲亲而爱私,中世上贤而说仁,下世贵贵而尊官。

商君将历史分为上世、中世和下世三个阶段。在上世即远古氏族时代,氏族成员之间骨肉同胞、友好亲近的关系是当时维系社会生存发展最基本的力量,报团取暖是其显著特征,但友好亲近的背后又都各怀私心。随着社会发展进化到中世的时候,竞争开始出现,贤明的人会在竞争中胜出,这时也就有人出来申说仁爱以缓和社会矛盾,维系社会和谐。到了商鞅生活的下世时,社会已经从小型简单发展到大型复杂了,要管理和统治这样的社会,必须依靠高级的政治组织即官僚政治制度,依靠行政手段和官僚制度才能有效统治这个复杂多变的国家或社会。

上古竞于道德,中世逐于智谋,当今争于气力。《韩非子·五蠹》

韩非子也将历史分为上古、中世和当今三个阶段,与商鞅异曲同工、不谋而合。韩非子认为在较为原始的社会中,依靠民俗和道德就足以维系社会的稳定发展。中世的时候,社会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人们开始依 靠智谋互相争斗。到了韩非子生活的年代,政 *治 *暴 *力即国家机器成了维持社会生活有序发展的支柱。

法家主张法治,其理论基础便是历史进化论。法家认为当今处于一个大型的复杂社会,运用古老的道德或者礼乐都不足以统治这个社会,必须因时制变,而不能以先王之道治当今之天下。

法家学说的另一大特点就是主张性恶论,正因为人性是恶的,所以才需要依靠法来统治和规范,亦如郭沫若所说,韩非是把一切人都看成坏蛋的,所谓“民性善乱”、“吏欲为奸”是也。他们认为不管是官员还是老百姓,一有机会便会作奸犯科,违反法律。

法家的性恶论在一定程度与荀子的观点是相通的,但荀子从性恶推出要用礼乐教化百姓,用制度来规范行为,而法家则由性恶直接推出法治,甚至于用严刑峻法来使人感到畏惧,靠人们内心对刑法的恐惧维持社会的正常运转。

法家对性恶论的阐释非常彻底,甚至是带着阴暗冷酷的眼光来看待人世。

在儒家看来,父母和子女的亲情是人世间最美好、最稳固、最无私的关系,彼此之间荡漾着无限的温情与暖意。然而在法家眼中却不是这样的,他们认为即使关系如父子、夫妻和兄弟那样亲密,其中依然存在着利害和计算,都存在着利益权衡和勾心斗角。

父母之于子也,产男则相贺,产女则杀之。……故父母之于子也,犹用计算之心以相待也,而况无父子之泽乎!《韩非子·六反》

韩非子说,父母对于生男孩就会高兴得拍手相贺,对于生女孩则恨不得将其杀死,遗弃女婴现象后世至今还时有发生,这是为什么呢?

这其中就充满了经济利益的计算和考量,用农村的话说,生女孩就是“赔钱货”,女孩一旦养大成人便要出嫁到别家去,还要搭上一笔嫁妆;生男孩则不同,男孩是家庭劳动力的充分保障。

事实上,在后世的中国农村,重男轻女的思想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养儿防老的观念还深植在许多人的心中。所以韩非子就得出一个结论,父母和子女之间尚且存在着这样的利益计算,更何况是君主和臣民之间呢。

韩非子确实用异常冷酷的视角揭示了亲情沙漠中人性最丑恶的一角。我们不能否认生活存在这种现象,毕竟电视上也经常出现父母与子女打官司争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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